1、第五章 加班工资3第六章 最低工资标准4第八章 薪酬发放4第九章 薪资调整4第十章 附则5附件6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手册,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第三条 根据公司有关用工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以一年为期限;管理干部聘任制度,每年通过绩效考核实行一年一聘,技术岗位及部分关键岗位可以两年一聘。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
2、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员工。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员。第二章 薪酬组织第五条 公司设立薪酬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季度或半年业绩奖金、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津贴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第六条 公司薪酬委员会主任为公司总经理,副主任为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委员,其他委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员工代表。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副总经理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部经理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第八条 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第九条 薪酬委员会
3、遇有争议问题集体表决解决,表决时薪酬委员会主任拥有三票,副主任拥有两票,其他委员每人一票,表决结果以半数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为最终决议,表决过程中不允许投弃权票。第十条 薪酬委员会形成的决议,需要报公司董事长核准后生效。第三章 薪酬内容与结构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职位职级工资制度,各员工的职级与工资水平是按员工本人的工作职位、资历、经验、工作表现及能力绩效等因素决定。第十二条 正式员工全部薪酬分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效益奖金,其中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公司福利。第十三条 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各部门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均为6:4。第十四条 岗位工资按最终确定的岗位级别发放,具体岗位分级和
4、发放方案见附录一、二。第十五条 员工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室确定主管以上(含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课长)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和部门经理一起确定部门内每个基层员工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室审批。第十六条 公司薪酬委员会每年的3月份根据员工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表现得分决定员工岗位晋级或降级。第十七条 业绩的考核内容、要求及奖金的发放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公司超额完成总经理室要求的经营任务指标后,可以发放年终效益奖金。第十九条 每年年终效益奖金的具体数额由总经理室商定。第二十条 在保证基本公平的条件下,总经理室可以对副总经理、部门
5、经理和部门的奖金分配进行适当调整,部门奖金由部门经理根据基层员工表现进行适当调整,报请总经理室审批,调整标准为各个层次的最高和最低金额的上下变动范围不超过平均水平的30%。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申请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第二十二条 无论何种原因在每年年终奖金发放以前离职的员工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第二十三条 设立特殊津贴的目的是为补足目前工资体系所实现的工资与对某些具有特殊贡献的员工承诺的工资的差额。第二十四条 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
6、在员工个人工资中按员工应负担的比例扣除。第四章 工资级别第二十五条 公司工资级别划分为28个等级;详细见附录一:职位职级对照表。第二十六条 各岗位人员可根据考评结果在职级范围内晋升或降级;详见附录一。第二十七条 员工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应作相应调整,新的岗位级别需要其所在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商讨确认,主管以上级别(含主管级别)调整必须报总经理室批准,其待遇在转正后应做相应调整。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第二十八条 公司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伸到六个月。第二十九条 员工正式入职后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合同义务,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第三十条 试用期工资一般按照双方
7、协商确定,转正之后套用级别工资。第三十一条 试用期间的考核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总经理室批准。第三十二条 试用期间表现优异者经个人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室批准,可以提前转正。第六章 加班工资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加班。第三十四条 适当控制加班时间,对超出公司规定的加班时间,应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上级主管批准后,于16:00前送交人力资源部,以便计算工资。第三十五条 员工加班后,享受加班补帖第三十六条 计时岗位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完成工作定额而加班的,不计加班费。第七章 最低工资标准第三十七条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因订单不饱和,公
8、司放假的,每月发放当地最低生活费700元,如遇国家或当地政策调整,公司也将随之调整。第八章 薪酬发放第三十八条 发放日:员工月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底前。工资以人民币支付。第三十九条 绩效工资计薪周期:绩效工资部分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计算,计薪周期为上月1日至31日。第四十条 考勤计薪周期:考勤周期与薪资发放周期相同,均为上月1日至31日。第四十一条 试用期员工报到后,工作未满十五天离职的,公司将另扣除相关费用。第四十二条 员工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或离职手续不全的,公司不支付当月薪资。第四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于每月18日前统计出上月绩效考核表,报总经理室审批通过后送达财务部,由财务部综合核对岗位
9、工资、绩效工资等,并进行薪酬发放。第四十四条 因请假,则当月绩效工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按比例发放。第四十五条 具体员工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第四十六条 总经理室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送财务部执行。第九章 薪资调整第四十七条 试用期满转正调薪:新进人员试用期满时,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转正考核表对该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做出评估,并提出薪资调整建议,根据核决权限呈请核准,调整后的基本薪资部分不得超过该职级基本薪资之上限。第四十八条 职务调任之调薪:企业对员工之工作岗位进行调动时,可根据需要,对其职级作相应调整。调整幅度可根据调动
10、后职位的核薪标准提报,呈报核准后,由人事部门于约定之日起执行新的薪资标准。对有特殊贡献的员工需作薪资调整,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第四十九条 绩效考核调整:对经过绩效考评证明工作业绩优异、工作态度良好、工作能力突出的基层员工,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晋级、调岗,对有突出贡献的基层员工可以越级晋升;对部门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根据其表现决定岗位或职级变动,具体参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公司年度调薪: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市场物价指数、员工业务能力及工作绩效等,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调薪,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组织部提出专案签呈,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在不违反国家劳动主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公司内部员工的工资关系和工资标准;有权决定员工调岗调薪及其奖惩方案。第五十二条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从2007年9月31日起开始正式实行,如有其他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以总经理室裁定结果为准。附件附录一:职位职级对照表附录二:职级薪资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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