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多年生人工草地保有率%65/10013.813.210.617正向畜禽养殖规模化率654.64.43.7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年均增长率62.55资源耕地保有率100812土壤有机质含量2.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5环境化肥施用强度(折纯量)公斤/亩14.706.3逆向农药施用强度(折百量)0.17秸秆综合利用率853.37农膜回收利用率8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5生态菜单指标(选2个指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6两指标的权重各为7.00两指标的权重各为7.30两指标的权重各为7.50两指标的权重各为9.50牧区半牧区必选天然草原草畜平衡率90农
2、田林网控制率森林覆盖率23.04湿地保有率农民生活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6.51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40总计注:1. 评估确定指标解释、目标值及确定依据见附件2-1; 2. 仅纯牧区用“多年生人工草地保有率”指标代替“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 3. 纯牧区详见附件2-2中的牧区县名录。 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标目标值0.55为全国总体的目标值,各省(区、市)具体的目标值见表1。附件2-1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评估确定指标解释、目标值及确定依据一、农业生产(1)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多年生人工草地保有率1.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指高标准农田
3、面积与耕地面积的比值,是反映农业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高标准农田面积耕地面积100%。高标准农田面积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2016),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系统进行数据采集。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门目标值:65%确定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国高标准农田比重预计达到60-65%。因此,该指标的目标值定为65%。2.多年生人工草地保有率多年生人工草地保有率是指本年度多年生人工草地保留面积与上年度多年生人工草地保留面积的比值,
4、是反映草原生产力的重要指标。纯牧区用该指标代替“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指标。多年生人工草地保有率=本年度多年生人工草地保留面积/上年度多年生人工草地保留面积林业和草原部门100%确定依据:草原法规定,鼓励与支持人工草地建设,稳定和提高草原生产能力(第27条),禁止开垦草原和人工草地(第46条、74条)。近年来,全国及牧区的人工种草保留面积、多年生人工草地保留面积均呈稳步增加态势,综合考虑法律规定、草原畜牧业生产需求,将该指标目标值定为100%。(2)畜禽养殖规模化比重畜禽养殖规模化比重指生猪、肉牛、奶牛、羊、肉禽、蛋禽等各类畜禽养殖规模化比重的总和,是反映畜牧业生产持续稳定供应能力的重要指标。畜
5、禽养殖规模化比重=各类畜禽养殖规模化比重总和其中,某一类畜禽养殖规模化比重=(某一类畜禽年规模养殖量/该类畜禽年养殖总量)(该类畜禽产品蛋白当量/各类畜禽产品蛋白当量总和);某一类畜禽产品蛋白当量=该类畜禽对应的畜禽产品年产量其蛋白当量系数。其中,生猪、羊规模化养殖量是指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100只以上的羊规模化养殖场(户)年出栏生猪或羊的数量。肉牛、奶牛规模化养殖量是指年出栏50头肉牛以上、年存栏100头奶牛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年出栏肉牛、存栏奶牛的数量。肉鸡、蛋鸡规模化养殖量是指年出栏10000只以上的肉鸡、年存栏2000只以上的蛋鸡规模化养殖场年出栏肉鸡、存栏蛋鸡的数量。生猪、肉牛、
6、奶牛、羊、肉禽、蛋禽对应的畜禽产品为猪肉、牛肉、牛奶、羊肉、禽肉、禽蛋。各类畜禽产品的蛋白当量系数如下:猪肉=9%,牛肉=14.9%,羊肉=13.9%,鸡肉=11.8%,禽蛋=11.3%,牛奶=3%。农业农村(畜牧)部门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指出到2020年,我国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目标值65%。牧区县和半牧区县可用草原流转比例替代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草原流转比例=流转的草原面积/可利用草原面积;若无畜禽养殖,将该指标权重加入“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指标计算。(3)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指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面积与水产养殖总面积的比值,反映现代水产养殖业
7、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区)养殖面积水产养殖总面积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区)养殖面积是指省级(含)以上渔业部门认定的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的养殖面积。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指出到2020年,我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重达到65%。若试验示范区无水产养殖,将该指标权重加入“畜禽规模养殖比重”指标计算。(4)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年均增长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年均增长率指试验示范区获得认证认定并且在有效期内的所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个数比基值的增长幅度,是反映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和生产环境的重要
8、指标。其中,当年指的是参评数据的年份;采用当地2010年所有在有效期内的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个数作为基值;n是当年与2010年相差的年份数。例如,参评数据的年份为2015年,则当年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个数为2015年当地所有在有效期内的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个数,n的取值为2015-2010=5。6%“十三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提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年均增长6%以上。因此,该指标的目标值定为6%。二、农业资源(5)耕地保有率耕地保有率指本年末耕地总面积与上年末耕地总面积的比值,反映了耕地面积的变动幅度。耕地保有率=本年末耕地总面积上年末耕地总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调
9、查根据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中的要求,该指标的目标值定为100%。(6)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有机质含量指单位质量土壤中以各种形式存在的含碳有机化合物的含量,是土壤肥力的重要指标。土壤有机质泛指土壤中以各种形式存在的含碳有机化合物。土壤有机质含量=含碳有机化合物质量/土壤质量2.2%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提出到2020年,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2.2%。因此,该指标的目标值定为2.2%。(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与灌溉系统取用的总水量的比值,是反映农田灌溉水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10、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灌溉系统取用的总水量。水利部门分省(区、市)设定,见表1。根据“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要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级分解到各省、市、县,明确区域强度控制要求,到2020年,各省(区、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值见表1。表1 2020年各省(区、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值地区全 国0.550 黑龙江0.600 河 南0.616 贵 州0.480 北 京0.750 上 海0.738 湖 北0.524 云 南0.472 天 津0.684 江 苏湖 南0.521 西 藏0.450 河 北0.675 浙 江广 东0.500 陕 西0.570 山 西安 徽0.535 广 西甘 肃内蒙古0.532 福 建0.547 海 南青 海辽 宁0.592 江 西0.510 重 庆宁 夏0.506 吉 林0.582 山 东0.646 四 川0.476 新 疆三、农业环境(8)化肥施用强度(折纯量)化肥施用强度指单位耕地面积上的化肥施用量,反映农业生产中化肥施用水平。化肥施用量以折纯量计。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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