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办“红歌唱响校园”活动的通知为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全面提升我校养成教育,努力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德育为先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我校全体师生团结一致、斗志昂扬的精神状态,我校定于十一月中旬举办以“喜迎十九大,红歌献给党”为主题的歌咏比赛活动。请各参赛班级积极参与、认真准备,确保活动圆满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题要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唱响“红色歌曲”,丰富校园文化,提升学生养成教育。二、活动时间、地点和程序:时间:11月中旬。地点:比赛程序:上场次序由抽签产生,按级部进行评比。三、活动要求:1、每班选择一首参赛歌曲,曲目要求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新气象、歌颂人民美好生活为主题,围绕
2、中国梦的基本内涵和奋斗目标进行选材。 2、演唱形式班级自定,可以采用齐唱、轮唱、重唱、对唱、合唱等形式,每班参赛人数不少于 人。 3、指挥者可以由班主任亲自担任,也可以班级自选学生担任,伴奏音乐自备,于比赛前一天发给音乐老师。评分标准:(10分)1、精神状态良好,精神面貌积极向上,表情大方,台风得体。(1分)。2、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能够体现中学生的精神风貌,服装统一、亮丽,上下台有序、安静、迅速( 1分)。3、指挥动作协调准确,有感染力2分。4、歌曲演唱从整体出发,能完整的演唱歌曲,声音整齐、统一,音准节奏正确,表现力丰富。 4分。5、形式新颖、灵活、符合歌曲特点,富有美感。2分(形式指加朗诵,有表演唱,轮唱,分声部演唱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各班抓紧时间做好准备。政教处、团委、体卫艺、音乐组2017年11月5日附评分表 歌咏比赛评分表标准分数班级精神面貌(1分)歌曲选材、服装统一、上下场有序(1分)指挥动作准确、有感染力(2分)歌曲演唱完整、声音整齐、统一、节奏准确(4分)演唱形式新颖灵活、符合歌曲特点,富有美感(2分)总分名次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