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煤尘爆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安监等部门的人员及总工程师组成。为了有秩序地迅速抢救遇难人员,处理事故,尽快地恢复生产,特成产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救援组、通风组、机电组、后勤保障组、安全监督组等。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指挥组救援组通风组机电组后勤保障组安全监督组3.2 指挥机构及职责3.2.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煤矿发生重大水灾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它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
2、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总指挥:武金堂副总指挥:李永智 张志强 李保江 李勇庭 张学红成员:李彦云 曲贵如 陈瑞丰 李玉华 张宏兵 郭维明 郄应兵 向利军应急指挥部设在矿安全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5个小组救援组组长:李永智 副组长:李玉华机电组组长:郄应兵李文兵后勤保障组组长:张学红李志清通风组长:陈瑞丰景小军安全监督组长:张志强张宏兵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职责:总指挥:是处理灾害事矿的全权指挥者,在煤管局领导、矿指挥部其他人员、矿山救护队队长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副总指挥:是
3、总指挥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总指挥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救护组组长: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总指挥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向指挥部提供灾前采掘生产部署情况,具体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机电组组工: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矿井的供电系统运行,并执行与供电有关的其它措施。后勤保障组组长:保证抢险救灾期间的材料、设备供应,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保证伤员的救护。安全监督组组长:负责抢险救灾期间的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4、严格控制抢险救灾期间出入井人员的数量。通风组组长:按照指挥部的命令,适时调整通风系统,并保证井下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完善通风设施。各科、队长、班组长:负责查对岛国在本区哉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倍受组织地带领撤退至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将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险和灾害处理任务。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矿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进中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进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区域的人数。3.2.2
5、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主伤由安全矿长兼任,副主任由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 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缓近况命令。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水灾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
6、相关力量及设备增援。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结合水灾的实际情况,现场指挥部可投五个救灾小组:供电通讯通风组组长:李志清 李树兵 赵君 胡爱琴地质测量组组长:李彦云孙建伟安全撤退组组长:李步高安全保卫组组长:杨扎荣郭敏 机电通讯组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矿井的供电系统运行。并执行与供电有关的其他措施。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绘制各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确保井下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时,能保持正常联系。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通风组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
7、共它措施。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安全撤退组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及时汇报。要求各施工单位撤退前将动力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同时关闭供水阀门后勤保障组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安全保卫组参加抢险救灾的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 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负责整套入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
8、设专人警戒,严禁闭杂人员逗留、围观,并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4、预防与预警4.1.1危险源监控认真对蟛下粉尘进行监测监控,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管理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粉尘灾害的能力,防止煤尘爆炸事故,防止煤尘爆炸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不断完善矿井粉尘系统,保证防尘设施运转正常并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湿式打眼,在掘进煤巷采煤工作面打眼时采用空心钻杆,将具有一定压力的水通过煤电钻送入钻孔孔底,冲钻孔中煤粉变成浆液流出,从而大大减少井巷空气的煤尘量,坚决杜绝干打眼现象。加强通风排尘,合理选择风速,即保证无煤尘堆积,又保证不将落尘扬起,风速控制在0.254m/s。同时保证巷道断面,尽能多地排走煤
9、尘。净化风流:在巷道中安设净化水幕和在掘进巷道中安设除尘风机,提高风质,捕获粉尘,从而降低巷道内粉尘浓度。爆破喷雾和使用水泡泥,必须按规定在爆破时产尘点进行喷雾洒水,在炮眼内使用水泡泥降尘,在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5-8M处安设一道放喷雾装置,放炮时打开喷雾闸门进行喷雾。装岩洒水和冲洗煤巷帮:按规定装煤时先洒水后装煤,并定期对巷道帮、顶、支架等处上的煤尘全部清洗干净,不留空白区。设置岩粉棚和隔爆水袋:按巷道用途不同分别设置岩粉棚和隔爆水袋棚,并保证按设标准和最小数量,从而达到阻止煤尘爆炸范围扩大。预防措施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防尘用水
10、均应过滤。井下防尘管路每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管路要接口严密,吊挂牢固平直,不拐死弯,不得使用异径管和胶管连接。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50米以内、掘进工作面距掌子头50米以内,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净化风流;炮掘煤巷工作面在距掘进头20米处应安设放炮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达到放炮时能自动喷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规定,矿井的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应安设主要隔爆水袋;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均应安设辅助隔爆水袋。4.2预警行动4.2.1煤尘爆炸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煤尘,煤尘爆炸的必要条件: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空气中氧含
11、量大于17%;煤尘必须悬浮在中并达到一定浓度45g/m32000 g/m3,同时随着瓦斯浓度的升高,煤尘爆炸浓度下限可降低很多。存在引爆热源,在6101050之间。在一般的矿井条件下,氧浓度是满足的,只要悬浮煤尘达到爆炸浓度范围,同时具有引爆热源,就有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的可能。因此,矿井须加强对煤尘浓度超限的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事故的发生。4.2.2事故预警的条件:矿井发生有以下事故征兆时,应当马上向矿值班调度室汇报:巷道出现不明烟雾或可视火情;监测仪器显示瓦斯浓度超过3%;感到有不明的、异常的爆炸并伴有冲击波震动的;4.2.3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发生上述事故征兆时,发现人员
12、要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灾情,若矿井通讯系统正常应利用最近的电话及时汇报,如果矿井通讯系统遭到破坏要及时派人员上井汇报。汇报时一定要讲清事故地点、严重程度、目前的危及范围、事故的发展趋势等。5、信息报告程序信息站接到煤尘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矿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向企业总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国籍、所属单位)等。矿调度室在接到灾情汇报后,必须按照顺序立即召集指挥部有关人员,调度指挥台必须备有所召集人员和单位的电话号码及手机号码。通
13、知顺序为:矿长武金堂、总工程师李彦云、生产矿长李保江、安全矿长李永智、中心主任张志强、通风科长陈瑞丰、及指挥部其他成员和各小组成员。按上述顺序通知完毕后,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全部或部分)通知以下有关单位:煤管局县政府救护队医疗救护单位6、信息发布程序报警系统及程序矿井事故发生后,矿应急指挥部应尽快查清事故类型、危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的发掌趋势并迅速制定救助处理措施,同时向矿属各有关单位通报。并根据事故奕型决定是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现场报警及向外求援方式若矿井通井通讯系统正常应利用最近的电话及时汇报,如果矿井通讯系统遭到破坏要及时派人汇报或求援。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县安监局:办公室:7292307安全科:7291709报警内容要讲清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人员伤亡状况,灾难的可控性、影响范围和我矿控制事态的能力。7、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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