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术语.22.2 符号.33 系统设计.53.1 一般规定.53.2 系统选型.63.3 设计参数.63.4 喷头布置.83.5 水力计算.93.6 供水.114 系统组件.134.1 一般规定.134.2 供水装置与过滤器.134.3 喷头与阀组.144.4 管道、管件及吊架.155 操作与控制.166 施工.176.1 一般规定.176.2 安装要求.187 系统调试.227.1 一般规定.227.2 调试要求.228 系统验收.258.1 一般规定.258.2 验收要求.259 维护管理.30附录A 喷头或管道与无绝缘带电设备的最小间距.32附录 B 莫迪图.33附录 C 水的密度
2、及其动力粘度系数.34附录 D 管件及阀门的当量长度.35附录 E 细水雾灭火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37附录 F 细水雾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38附录 G 细水雾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42附录 H 细水雾灭火系统工程验收记录.43附录 I 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4411 总则1.0.1 为了保障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合理设计及其施工质量、规范其验收,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中设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1.0.3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应经国家固定灭火
3、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检测合格。1.0.4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依据设定的消防目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几何特性和可燃物的燃烧特性,合理选择系统类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5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细水雾灭火系统 water mist system由一个或多个细水雾喷头、供水管网、加压供水设备及相关控制装置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向保护对象或空间喷放细水雾并产生扑灭、抑制或控制火灾效果的自动系统。2.1.2 泵组式细水雾系统
4、pump supplying water mist system采用水泵对系统进行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2.1.3 瓶组式细水雾系统self-contained supplying water mist system采用瓶组贮存加压气源并对系统进行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2.1.4 系统工作压力system working pressure系统中可预期的最大静压,或在没有压力波动状态下作用于系统组件上的最大压力。2.1.5 高压细水雾系统high pressure water mist system系统工作压力大于等于3.50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2.1.6 中压细水雾系统intermediate pressure water m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