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米6-124水塔2-5米6-135水塔5-7米6-1467-12米6-15712-17米6-16817-21米6-1721-25米6-18925-27米6-191027-28.8米6-20水塔塔身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项目名称:铁施监-08 单位工程名称呼和浩特南机务折返段给水排水-水塔工程分部工程名称贮配水构筑物分项工程名称水塔筒身验收部位筒身施 工 单 位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枢纽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刘德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名称及编号A: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04242003B:铁路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04222011施 工
2、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的 规 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水塔塔身的结构类型、结构尺寸以及预埋件、预留孔洞等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的强度、抗冻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试块的留置及质量评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2.8条的相关规定。塔身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无严重缺陷。塔身各部位的构造形式以及预埋件、预留孔洞位置、构造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尺寸偏差不得影响结构性能和相关构件、设备的安装。一般项目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密实,边角整齐。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1)圆筒塔身中心垂直度1.5H ,且不大于30(2)壁 厚-3,+10(3)圆筒
3、塔身直径20(4)内外表面平整度(5)预埋管、预埋件中心位置(6)预留孔洞中心位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专职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和浩特南机务折返段给水排水工程致:天津新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新建呼准铁路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完成水塔基坑开挖工作并自验合格,报请检查。附件:自检资料承包单位(章):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枢纽项目部 质量检查工程师:日 期: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意见: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工 程
4、 检 查 证编号:铁程检-09基坑完成情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南站年 月 日具体名称 水塔基坑。1.基底设计高程1021.46 m。2.基底土质为 原状黏土 。3.基坑为有水开挖/无水开挖 ,基坑中开始排水时水位高程为 m。4.基底不处理 /原土夯实/夯入碎石,其他方式: 。(如有采用粉喷桩、碎石桩等方式处理,应进行相应项目检查并填写相应检查证)5.围护措施:采用挡板/砂袋挡护/木板桩围堰/钢板桩围堰/薄壁围护沉井/筑土围堰。经检查认为: 挖至设计标高后,基底为原状砂土,具备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条件;决 定 :主管工程师施工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工 程 检 查 证 附 图绘 图复 核基坑检
5、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05040101 基坑水塔基坑施工单位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基坑地基开挖第14.2.1条符合设计要求基坑地基承载力第14.2.2条换填基础第14.2.3条换填土的范围、厚度第14.2.4条一 般 项 目基础允许偏差()基坑换填宽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高程-15-2-1-3厚度支承角侧边高程基坑偏差12111613基底表面平整度爆破开挖+50200坐标100监理工程师呼和浩特南机务折返段给水排水工程呼和浩特南机务折返段给水排水-水塔工程 施工合同号: 编号: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完成 水塔混凝土垫层基础工作并自验合格,报请检查。钢筋混凝土水塔塔身模板及支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05010604 明挖基坑水塔垫层基础 A:材料质量和结构形式A第4.2.1条模板安装质量A第4.2.2条模板安装允许偏差 基础中心线15基础面高程-7-12-6-14两模板内侧宽度-4-5-9非承重模板拆除A第4.3.2条 专职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05010605 主 控 项 目水泥质量A第6.2.1条细骨料质量A第6.2.2条粗骨料质量A第6.2.3条外加剂质量A第6.2.4条拌合用水质量A第6.2.5条掺和料质量A第6.2.6条配合比设计A第6.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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