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保证“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县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对重点任务、排查目标、整改要求、行动安排、信息反馈和规范执法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做到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有章可循,切实把我站的农产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一)科学安排部署,确保按时完成各项集中整治任务 这次农产品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监管面广,特别是农业负责的工作任务,涉及从市场到田间、从田间又回到市场两个重要环节。我站利用百日专项治理对全县48户农业合作社进行了摸底检查,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漏一户,在此治理行动中还完成了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督检查。每个“三品”
2、生产基地及企业按照规定落实相关记录,对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责令限期整改。必保专项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地稳步向前推进,一定要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本要求。(二)强化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狠抓源头、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继续开展农药肥料标签专项检查、高毒农药和禁用农药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和其它国家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取缔杀鼠剂和卫生杀虫剂非法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生活用药安全,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在对全县农资市场和农药肥料经营单位现行使用的产品标签检查中,查出农药品种96种,复混肥料30种。在检查中我们严格程序
3、,公正执法,搞好调查,准确核实,对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并责令停止销售,责令其将产品立即返还厂家。经统计,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出动车辆6台次,整顿农资市场29个。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进行了自查。农产品百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开始后,我站着重举办了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讲座,农产品消费知识等内容。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县人民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意识,加强了科学消费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营造了一个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和消费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三、对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农产品百日治理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以蔬菜为重点产品,
4、以蔬菜生产企业、生产基地为重点单位,开展农产品百日治理行动础上的集中整治,增强全程监管能力,切实推动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对农业投入品进行专项整治,农业执法大队等单位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加大市场例行检查、监督抽查和违法、处罚力度。对经营、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二是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蔬菜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农产品基地和县城农产品市场销售的不合格农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进行了处理。开展了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检查了二十道沟村、沿江村等县城蔬菜基地农药使用情况;强化市场管理,加大追查追溯工作力度,
5、严禁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等流通环节。无论地产蔬菜还是外埠蔬菜,一律实行市场准入,全面控制不合格产品的进入。同时,继续加强农产品地环境监管,为农产品提供无公害化生产环境;开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生产规程、和生产纪录,使之达到认证标准,保证“三品”产品质量,维护“三品”的品牌形象。在检查中很多种植企业缺乏生产记录、管理制度不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四、对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进行了自查。在全县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农业质量安全技术及相关法规培训,特别是加强了禁限用农药有关知识的培训,做到县不漏村,村不漏户,
6、确保法规要求和强制性标准进村入户。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进行了宣传。在培训中我们重点指导农民科学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农业生产档案,增强法律意识。使用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化学物质,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经营意识。经过自查,在农产品百日治理行动工作中,我们从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等方面入手,全面开展了全县农产品百日治理行动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务为一体的工作机制。蔬菜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场使用违禁农药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明显下降;杜绝了违规销售、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的现象,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得到了有效遏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状况达到了认证标准;通过以上行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的身体健康得到了充分保障,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县农科站2013年8月21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