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9-1培训者全体炊事员培训目的熟知炊事员操作规范培训内容从业人员实用操作规范 培 训 记 录 A、学校食堂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学校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相关条款进行操作; B、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即校长责任制,负责承担所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责任;C、学校食堂供餐人数达500人以上的必须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监管员,达不到500人的要配备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管员,专管员本身应具有一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常识,经常自学或定期接受培训,校方或园方应与专管员、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大厨等从业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明确其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机制;D、
2、把好食品及原材料(含食品添加剂)的进货关。目前我县的学校食堂基本实现主食品(米、面、油)的统一配送,2012年实现了营养餐(火腿肠、牛奶)的统一配送,学校的工作是负责接收、查验、登记以及保留票证、建档等;未实现配送的单位,更要严把进货关,做到第一要索证索票:要选择有资质的放心的供应商,索要相关的证件复印件,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每个品种每个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或卫生检测报告;第二要做好台账登记:根据我局印发的食品及食品原材料台账登记本一一将所有的信息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或空项。做好了台账登记对校方或园方自行免责的最佳方式,其目的是食品溯源;第三是食品添加剂还必须执行“五专、两公开”的管理,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公开承诺、公开公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单。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不建议使用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