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18.31KB ,
资源ID:13616453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361645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塘厦镇科技创新奖励专项资金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为本站会员(b****1)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塘厦镇科技创新奖励专项资金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1、第六条 奖励项目期限:项目批文日期为2017年11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第七条 企业满足本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外,还必须符合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得若干规定(东财2017341号)规定。第8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奖励项目 (一)政策条款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奖励。在本办法实施期间,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企业,镇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从低级别奖励档次获得高级别奖励档次的,只追补其中的奖励档次差额),对已获同等级别奖励的不予重复奖励。(二)申报项目需提供的佐证材

2、料:1、塘厦镇科技创新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2、获国家/省/市工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认定批文或证书(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3、工程中心主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4、银行开户许可证(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5、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材料真实性保证书;6、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第九条 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奖励项目对获省级、市级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单位,镇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如该新型研发机构已享受镇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研发中心等同级其他奖励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原则奖励。2、获省/市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批文或证书(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3、新型研发机构主营单位的

3、营业执照(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5、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第十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奖励项目 对经市科技部门备案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2017年2020年如实填报企业(单位)研发情况统计年报表中企业研发机构相关数据,且经统计部门审核通过的,同时,R&D费用占当年产值不低于3%,镇财政每年给予5千元奖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广东省高企培育入库企业除外)2、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奖励项目的认定批文或证书(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3、R&D费用占当年产值不低于3%证明材料(提供国家联网统计平台经国家核定的R&D费用及年度产值);4、企业的营业执照(

4、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5、银行开户许可证(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6、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材料真实性、不属于高企高培的保证书。7、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第十一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广东省高企培育库入库认定项目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镇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和5千元奖励。2、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项目的认定批文或证书(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3、企业的营业执照(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5、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第十二条 国内外发明专利奖励项目1、对当年进入实质审查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镇财政一次性给予600

5、元/件奖励(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不再给予奖励);对当年国内授权发明专利,镇财政一次性给予3000元/件奖励。同一个人或单位同一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奖励分别不超过5件,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奖励。2、对通过PCT途径申请境外发明专利,镇财政一次性给予3000元/件奖励。3、对美日欧授权发明专利,镇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0元/件奖励;对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国家或地区,港澳台除外),镇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件奖励;对获得市财政奖励的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镇财政一次性给予3000元/件奖励;同一PCT申请最多奖励2个境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授权。2、获市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的

6、认定批文或证书(原件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3、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和缴费凭证/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和检索证明/PCT证明;4、项目奖励资金的入帐凭证(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5、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本镇户籍居民个人身份证(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6、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个人银行卡(存折)(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7、企事业单位(个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材料真实性保证书。8、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第十三条 专利企业奖励项目 对通过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和示范单位认定的企业,镇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2万元和15万元奖励;对通过省知识产权优势企

7、业和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镇财政一次性给予8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通过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认定的企业,镇财政一次性给予4万元奖励。2、获国家/省/市专利(知识产权)企业项目的认定批文或证书(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3、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4、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5、企事业单位(个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第十四条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奖励项目对成功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并获得证书的企业,镇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2、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定的批文或证书(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获市企业知识产权管

8、理规范认定后资助项目的认定批文(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第十五条 专利奖励项目1、对获东莞市专利金奖的项目,镇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东莞市专利优秀奖和外观设计优秀奖的项目,镇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2、对获中国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的项目,镇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获广东省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和发明人奖的项目,镇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以上奖金一次性拨付给获奖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专利同时获得国家、省、市两项以上奖项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原则进行奖励。2、获国家/省/市专利奖项目的认定批文或证书(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第十六条 科学技术奖项目1、对

9、获东莞市技术成果类市长奖和荣誉类市长奖的项目,镇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2、对获东莞市研发投入突出贡献奖的项目,镇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3、对获东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镇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和3万元奖励。4、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项目,镇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2万元、6万元和2万元奖励。5、对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项目,镇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30万元和15万元奖励。对同一技术同时获得国家、省、市两项以上奖项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原则进行奖励。2、获国家/省/市科学

10、技术奖项目的认定批文或证书(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5、企事业单位(个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第十七条 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对获得东莞市认定的创新科研团队,镇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2、获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的认定批文或证书(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第十八条 科普及院士工作站项目1、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普标兵社区、科普标兵学校称号的单位,镇财政按照级别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从低级别奖励档次获得高级别奖励档次的,只追补其中的奖励档次差额)。2、对当年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院士工作站,镇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奖

11、励。2、获获国家、省、市认定的标兵社区、标兵学校、院士工作站项目的认定批文或证书(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5、企事业单位(个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第十九条 企业必须如实提交申报材料,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由企业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材料由企业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镇科技创新办受理。第二十条 审批流程(一)镇科技创新办按照具体项目要求发布受理通知书。(二)申请人在规定申请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由镇科技创新办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三)形式审查合格的资助项目,由镇科技创新办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申报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包括到企业现场核查,并于核查后分别在企业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奖励项目,研发机构建有情况及R&D费用占当年产值不低于3%,商请镇党政办核实。高企高培情况由镇科技创新办经核实无误后,联合发文作为佐证材料。)(四)镇科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