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第三条 基本原则(一)坚持与岗位设臵管理办法相结合、相配套,实行评聘合一。(二)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知情权和监督权。(四)坚持教授治学,同行评价、分类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五)坚持德才兼备的选聘原则,重个人素养、重能力、重业绩。(六)坚持选拔科技创新人才,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七)坚持提高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引导青年教师进行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八)坚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队伍。 第二章 职务设置 第四条 教学岗位职务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科研岗位职务设研究员、副研
2、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教学岗位职务和科研岗位职务统称教师系列职务。为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学校设臵推广型 教授(研究员)。第五条 实验技术岗位职务设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学校在实践教学岗位设臵正高级职务。第六条 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岗位职务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聘任在附设专业技术岗。第七条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图书资料、档案、出版、会计、审计、经济、卫生、工程、农业、幼儿园教师等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各系列职务设臵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3、 岗位使用 第八条 学校在省公务员局核定的岗位总量及岗位结构比例内,结合学校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适时核定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专业技术职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职数范围内聘任。学校留有一定比例的高级岗位数,用于高层次引进人才聘任和优秀中青年教师竞聘。第九条 各学院(含体育教学部等)在核定的教师系列职务岗位聘任指标和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聘任。同级职务教师累计退休达3人仍无岗可聘的学院,可向学校借用1个机动岗位用于学院同级职务的聘任。向学校借用机动岗位的学院,在借用期内因退休等出现的空岗,应先归还向学校借用的机动岗位。第十条 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系列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职数由学校统筹使用。
4、第四章 任职要求 第十一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 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第十二条 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备本学科较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履行相应职务岗位职责的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验技术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和所在单位安排的教育教学等工作任务。第十三条 应聘人应符合学校基本任职条件和所在单位的补充规定。 学校制定各系列各级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基本任职条件为适用全校应聘相应职务的最低要求。各单位在学校基本任职条件
5、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第五章 聘任工作组织 第十四条 学校组建福建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福建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各学院及机关各部处等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小组。(一)福建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福建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和校工会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若干名。负责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研究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重要问题。福建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人事处合署,设办公室主任1名、副
6、主任若干名,负责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日常管理。(二)福建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福建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聘委会),由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校学术委员会、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人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不少于15人)。校聘委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校聘委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主要职责:研究确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和全校竞聘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聘任人选;研究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具有标志性成果的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三)经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各学院及机关各部处等单位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小组1学院专业
7、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小组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工主要领导及正高级教师代表组成,组成人员不得少于7人,其中正高级职务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本学院正高级教师代表人数不足的,经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聘请部分副高级教师代表组成。组织制定学院的聘任办法和任职条件补充规定。对学院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组织推荐应聘人选。受学校委托确定本学院副高级及以下职务的聘任人选。2机关各部处等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小组机关各部处、海外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南平校区、图书馆等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小组由处(部)务会成员、院领导班子或校区管委会成
8、员组成。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应聘人选;受学校委托确定本单位副高级及以下职务的聘任人选。 第六章 专家评议组织 第十五条 专家评议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1年,次年至少应更换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成员组成新一届专家评议组。组建校级专家评议组和学院专家评议组。(一) 校级专家评议组校级专家评议组包括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职务专家评议组、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专家评议组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务专家评议组,每个评议组组成人员不少于9人,并按规定聘请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负责对应聘教师系列高级职务、实验技术等系(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
9、:福建农林大学XX年选调生工作方案)列职务人员,及参与全校竞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评议,并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1.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职务专家评议组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和评审工作需要,组建农林及生物学学科专家评议组、其他理工学科专家评议组、经济和管理学学科专家评议组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专家评议组,统称校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职务专家评议组。校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职务专家评议组成员须受聘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2年及以上。2.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专家评议组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专家评议组成员须担任高校党务管理、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管理或行政管理工作,并且受聘高级职务2年及
10、以上。3、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务专家评议组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务专家评议组成员须受聘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级职务2年及以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务专家评议组根据当年聘任指标确定推荐人选,并委托省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评审委员会进行任职水平评议或推荐参加资格水平考试。(二)学院专家评议组经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各学院成立或联合成立学院专家评议组。负责对应聘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务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评议,并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学院专家评议组成员由正高级专家组成,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其篇二:福建农林大学XX年公开招聘方案 附表:XX年公开招聘 教学科研人员 信息 篇三:福建农林大学章程(草案) 福建农林大学章程(草案) (第一稿)目 录 序 言 . 1 第一章 总 则 . 2第二章 学校功能 . 3第三章 组织机构 . 4第一节 学校党委 . 4第二节 校长 . 6第三节 校学术委员会 . 7第四节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8第五节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 9第六节 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 10第七节 党政管理与公共服务机构 . 12第八节 学院 . 12第四章 决策、管理与监督 . 14第一节 基本规定 . 14第二节 重大决策与规划管理 . 15第三节 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管理 . 16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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