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陕西省委党校事业部门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陕办发200718号)和省人事厅关于省委党校岗位设置的批复(陕人事岗核字2008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 我校在编的事业身份的正式工作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范围。二、岗位类别我校事业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岗位。三、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设置(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分为五至九级,即:五级为处级正职、六级为处级副职、七级为科级正职、八级为科级副职、九级为科员(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
2、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七个岗位,即:由高到低分为一到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到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到七级,中级岗位包括八到十级,初级岗位包括十一到十三级。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高设置到二级,最低设置到十二级。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五级,普通岗不分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
3、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标准为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标准为5%左右,主要应在专业技能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我校最低设置到五级岗位。四、岗位任职条件事业人员必须满足事业岗位基本条件和各类岗位任职条件才能聘用。事业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分别见附件1、2、3。五、岗位聘
4、用(一)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聘用按以下程序进行:1、依据管理岗位任职条件,由校事业部门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级人员任职情况,报分管校长审阅。2、经分管校长审阅后,由校事业部门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校委会审定。(二)专业技术岗位1、教师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级聘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依据教师系列各级岗位任职条件(附件2),符合条件者,由个人填写教师系列岗位聘用申报表,报本教研部门审核盖章。(2)各教研部门将审核无误的教师系列岗位聘用申报表和申报者的相关成果资料报送校教师岗位聘用审核办公室审核。(3)校教师岗位聘用审核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将教师
5、系列岗位聘用申报表报分管校长审阅。(4)经分管校长审阅后,依据各岗位指标,由校教师岗位聘用专家评议组评议、投票表决。(5)根据投票结果,由校事业部门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各级拟聘用人选,提交校委会审定。2、其它系列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级聘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参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条件,由本部门制定各级人员的任职条件,报校事业部门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2)各部门依据审核后的任职条件和各级岗位聘用指标,推荐出本部门各级岗位人选,报分管校长审阅。(3)由校事业部门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校委会审定。(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
6、技能岗位的聘用按以下程序进行:1、依据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由校事业部门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任职情况,报分管校长审阅。2、经分管校长审阅后,由校事业部门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校委会审定。经校委会审定后的各级各类岗位拟聘用人选向全校教职工公示,经公示无异意的,签定聘用合同,报省人事厅审批。六、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1、任现职年限的计算自取得任职资格时间算起,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2、关于2006年7月1日之后到完成岗位设置聘用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等级确定比照同等条件在岗人员确定等级。七、要求这次事业部门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
7、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直接关系事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效率,及时、准确、迅速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2008年4月2日附件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管理岗位的各级职员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职员岗位的任职条件为:1、五级职员岗位。须是现任正处级,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事业人员。2、六级职员岗位。须是现任副处级,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事业人员。3、七级职员岗位。须是现任正科级,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事业人员。4、八级职员岗位。须是现任副科级,在管
8、理岗位上工作的事业人员。5、九级职员岗位。须是现任科员的事业人员。附件2:教师岗位任职条件一、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任现职以来,每年须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任教授满6年者直接申报,满1年不满6年且具备下列条件4项以上者方可申报:1、“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省“四个一批”人才。2、获得校优秀教学奖。3、教学评估为优秀等次。4、承担省委下达我校的市(厅)班、县(处)班、中青班、优秀科级干部班、优秀选调生班和我校硕士研究生班、西北五省(区)研究生班课程。5、担任我校学科带头人或教研部主要负责人。6、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
9、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7、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8、出版独立撰写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字数在20万字以上的专业著作。9、独立在权威期刊(含国家级报纸)发表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含省部级报纸)发表论文3篇。10、任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或担任省级一级专业学会副会长、全国专业学会常务理事。二、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条件具有教授任职资格,聘用在教授岗位,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者。三、副教授五级岗位任职条件任现职以来,每年须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任副教授满11年者直接申报,满8年不满11年且具备下列条件5项以上或满5年不满8年且具备下列条件6项以上者方可申报:1、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10、2、获得校优秀教学奖。3、教学评估为优秀等次。4、承担省委下达我校的市(厅)班、县(处)班、中青班、优秀科级干部班、优秀选调生班和我校硕士研究生班、西北五省(区)研究生班课程。5、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6、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7、出版独立撰写的著作或个人撰写字数在10万字以上的合著著作1部。8、独立在权威期刊(含国家级报纸)发表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含省部级报纸)发表论文3 篇。9、主编教材1部。10、任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或担任省级一级专业学会副会长、全国专业学会常务理事。四、副教授六级岗位任职条件任现职以来,每年须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任副
11、教授满5年者直接申报,满3年不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5项以上者方可申报:1、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获得校优秀教学奖。3、教学评估为优秀等次。4、承担省委下达我校的市(厅)班、县(处)班、中青班、优秀科级干部班、优秀选调生班和我校硕士研究生班、西北五省(区)研究生班课程。5、独立或第一作者获市厅(校)级以上科研成果奖。6、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市厅(校)级课题2项或参与国家课题2项。7、出版独立撰写的著作或个人撰写字数超过二分之一的合著著作1部。8、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含省部级报纸)发表论文2 篇以上。9、主编或副主编教材1部。10、任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或担任省级一级专业
12、学会副会长、全国专业学会常务理事。五、副教授七级岗位任职条件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聘用在副教授岗位,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者。六、讲师八级岗位任职条件任现职以来,每年须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任讲师满8年者直接申报,满5年不满8年或任讲师取得博士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3项以上者方可申报:1、获得校优秀教学奖。2、教学评估为良好等次。3、获校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主持市厅(校)级课题1项。5、在核心期刊(含省部级以上报纸)发表论文2 篇或在其它期刊发表论文6篇。6、参编著作或教材1部。七、讲师九级岗位任职条件任现职以来,每年须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任讲师满2年且具备下列条件2项以上者方可申
13、报:1、获得校优秀教学奖。2、教学评估为良好等次。3、获校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主持市厅(校)级课题1项。5、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 篇或在其它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论文3篇。6、参编著作或教材1部。八、讲师十级岗位任职条件具有讲师任职资格,聘用在讲师岗位,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者。九、初级十一级岗位任职条件任助教满2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任助教者方可申报。十、初级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具有助教任职资格,聘用在助教岗位,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者。附件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1、一级、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工作年限须满25年以上,并取得高级技术等级证书满5年以上,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取得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证书。2、三级岗位任职条件工作年限须满20年,并取得中级技术等级证书满5年以上,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3、四级岗位任职条件工作年限须满10年,并取得初级技术等级证书满5年以上,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4、五级岗位任职条件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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