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医院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机打票据和手工票据两种。(二)医院财务科监制的收款票据包括与服务对象发生经济往来时,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二、 费票据的购置、领用登记、核销(一)收费票据的购置1. 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持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量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
2、、数量及购票方式,向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2. 医院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1. 医院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科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医院所有票据必须由财务科统一购买、保管、领用、核销。2.收费人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票据领用登记簿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对登记簿严格保管。(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1. 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的退费):(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负责人书面说明退费原
3、因并签字。(2)退费前先核查原收款收据、负责人书面说明的退费原因及签字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2. 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月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3. 重制票据的规定如因设备故障导致票据打印错误(如:字迹模糊不清、漏打等),需制打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制票据保持一致。(四)收费票据的核销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领用记录为依据。2、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
4、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3. 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管理人员要查明原因。4. 对发生退费、作废、重置票据等情况,管理人员应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三、 收款票据的管理(一)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核销。出纳不得兼任保管或核销。(二)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费票据和存根。(三)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每半年编报收款票据管理及使用自查报告。(四)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县中心医院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