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第三条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 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收取的费用。第四条 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 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 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第五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 水平相
2、适应的原则。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2 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在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范围内提供服务的 住宅及配套停车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前款规定之外以及住宅改变用途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 调节价。第八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按收费等级标准收费。 都市区范围内的收费等级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 政主僭部门制定公布;都市区以外的收费等级标准由所在区县(自 治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第九条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等级标准应根据经济社 会发展水平和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第+条 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3、和收费等级标准,应通过论 证会、座谈会、书面或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第条实施前期物业服务的住宅及配套停车场,建设单 位应在销售前拟定物业服务方案,选择物业服务等级。在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范围内提供服务的, 建设单位应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以招投标方式与物业服务企业 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 十五0内报所在区县(自治县)价格主管部门。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最高等级标准提供服 务的,项目在都市区的,建设单位应将物业服务方案报市房地产 行政主管部门,以招投标方式与物业服务企业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
4、报市价格 主管部门;项目在都市区以外的,建设单位应将物业服务方案报 所在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招投标方式与物业 服务企业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合 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报所在区县(自治县)价格主管部门。笫十二条非住宅和前期物业服务终止的住宅及配套停车 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报所在区县(自 治县)价格主管部门。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应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销售时公示临时管理规约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买受人在与
5、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 时,应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书面承 诺。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 行和管理;(二) 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立安全措施、维护公共秩序,协助 安全防范;(三) 共有绿地、花木和景观的养护与管理;(四) 物业共用部位及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 4 集清理和化粪池清理;(五) 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六) 其他公共性物业服务。第十六条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 金和利润。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主要包括以下部分:(一)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
6、取的福利 费等;(二)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三)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四)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五)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六) 办公费用;(七) 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A)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九)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 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按月收取,经与业主合同约定预收 的,从其约定;停车场物业服务费用以车位为计价单位,其他物 业服务费用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第十八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
7、交付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以后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和物业服务 企业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及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 服务O第二十条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 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 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清偿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应结清物业服务费用。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委托提 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可收取装修保证金作为装修管 理措施,收取金额、退还时间和
8、相关责任等由双方约定。物业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应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负责清运。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费用由双方约定。除本条第一歎、第二款规定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与装 修有关的其他费用。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 有戋电视等专业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 接受专业单位委托代收有关费用的,可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单位 收取代收手续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物业,可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业主缴纳 水、电、气费。总分表之间的差额据实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业 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 缴费区域的显著位
9、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 费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第二十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 对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管理。物业服务 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年5月1 0起施行。本办法实施时,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 的,在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附件: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附件一、基本要求- 级二 级三 级四 级1. 0常服务应符合国 家物业管理条例 和重庆市物业管理 条例的有关规定以 及物业务合同的约 定。服
10、务与被服务双 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 务合同,双方权利义 务关系明确。公布物 业服务内容、标准及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1. B常服务应符合国 家物业管理条例 和重庆市物业管理 条例的有关规定以 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 定。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 家物业管理条例 和重庆市物业管理 条例的有关规定以 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 定。1. 0常服务应符合国 家物业管理条例 和重庆市物业管理 条例的有关规定以 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 定。2.管理人员、专业技 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 規定取得物业管理职 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 证书。管理服务人员 佩戴标志,文明服务。2.管理人员、专业技 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 业资格
11、证书或者岗位 证书。管理服务人员 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仪表整洁规范.文明 服务。2.管理人员、专业技 术人员按段国泉有关 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 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 证书,且小区经理有 一年以上小区经理任 职经历。管理服务人 员统一着装、佩戴标 志,仪表整洁规范, 文明服务。2.管理人员、专业技 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 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 证书,且小区经理有 两年以上小区经理任 职经历。管理服务人 员统一着装、佩載标 志,行为规范,服务 主动、热情。3.科学合理配备物业 管理服务人员,人均 管理面杭35014000 平方米。3.科学合理配备物业 管理服务人员,人均 管理面积320
12、13500 平方米。3.科学合理配备物业 管理服务人员,人均 管理面积29013200 平方米。3.科学合理配备物业 管理服务人员,人均 管理面积25002900 平方米。质*管理、财务管理、 档案管理、秩序维护 I等制度。5.按规划要求便用物 业管理用房,不植自 I改交用途。6.小区有固定的办公 I地点及办公家具。周 -至周五毎天8小时 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 务接特,受理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 投诉,答复率95%, 有效投诉处理率98%。5.按规划要求使用物 业管理用房,不擅自 改变用途。6.小区有固定的办公 地点及办公家具。周 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 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 务接持,其他节假日
13、每天6小时在小区管 理处进行业务接特, 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 人的咨询和投诉,答 复率100%,有效投诉 处理率100%o7.实行24小时报修 值班制度。公示24小 时应急凰务电话。怠 修30分钟内到达现 场,其他报修按双方 约定时何到达现场, 回访率75%以上。6.设有服务接待中 心,配置办公家具及 电话、计算机等办公 设施设备。每天10小 时有管理人员在管理 处进行业务接待,处 理物业服务合同范ffl 内的公共性事务,受 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的咨询和投诉,答复 率100%,有效投诉处 理率100%07.实行24小时报修 值班甸度。公示24小 时应急虞务电话。急修 3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 他报
14、修按双方约定时 间到达现场,回访率 85%以上,有报修、维 修和回访记录。&提供物业服务合同 之外的待约服务和代 办服务的,应公示服 务项目与收费价目。4.建立健全物业管理 方案和质量管理、财 务管理、档案管理、 秩序维护等制度。5.按挽划要求使用物 业管理用房,不自 改麦用途。公示24小 时应急服务电话。急修 2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 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 间到达现场,回访率 100%,有宪整的报修、 维修和回访记最。8.提供物业服务合同 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 办服务的,应公示服 务项目与收费价目9.按規定使用专项维 修资金,公布专项维 修资金使用情况。9.按规定使用专项维 修资金,公布专项维 修资金使用情况。9.按规定使用专项维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