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 检验依据的 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 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在气瓶类型中属于特种气瓶, 定期检验所 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如下:(1)国务院 2003 第 323 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TSG Z7003 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国家质监总局令 2003 第 46 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4)质技监局锅发 2000250 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5)GBl2135 1999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6)GB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7)GBT130051991气瓶术语(8)GB16804-1997 气瓶警示标签(9)GBI9251 1997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2、(10)GBT121371989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11)GB15382-1994气瓶阀通用技术条件(12)GB8335 1998气瓶专用螺纹(13)GB T8336 1998气瓶专用螺纹量规(14)GB10878 1999气瓶锥螺纹丝锥(15)JB/T4730 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16)GB T18437 2009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17)TSG R009-2009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8)GBl7926 1999汽车用天然气瓶阀(19)GB17258-199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20)GB19533-2004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21)GB24160-20
3、09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22)GB24162-2009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 定期检验与评定三、检验设备、仪器、工量具和技术要求1.剩余气体或残余液体的回收、置换和处理装置:残液、残气回收和处理装置,氮气置换装置2.瓶阀自动装卸机:瓶阀装卸方便、可靠,不损伤瓶壁金属。3.防震胶圈自动装卸机:胶圈装卸方便、可靠,不损伤瓶壁金属。4.气瓶表面清理装置:能使被检验气瓶内外表面清理。5.内窥镜或低压照明装置: 内窥镜完好。 低压照明装置电压 24V, 有足够亮度。6.水压试验装置:(1)专用水槽:盛水量与日检气瓶量相适应。(2)电动试压泵:满足水压试验要求。(3)金属管
4、道:刚性, B 值的测量周不超过 3个月。(4)时间继电器:具有提醒功能。(5)电接点压力表: 2 只,精度等级 1.5级,量程 23h,检定 周期 1 个月。(6)高精度压力表: 1 只,精度等级 0.4 级,量程 2h。( 7)测温仪表:最小刻度值 1,检定周期二年。(8)水套及水套盖:足够的刚性。(9)校零的标准瓶:定期检验。(10) 量管:相对误差 1%,最小刻度 0.1Ml.7.内部干燥装置:满足干燥要求。8.气密性试验装置(1)压力源:压力源压力大于气瓶气密性试验压力。(2)缓冲装置:注册登记、定期检验。(3)安全阀:定期校验。(4)除油、水装置:符合要求。(5)压力表: 3 只,
5、精度等级 1.5级,量程 1.52.5P,检定周期3 个月。( 6)水槽:内壁白色,水面高于气瓶任何部位 5mm。(7)试验辅助装置:能使气瓶压入水面下方并自由转动。9.超声波测厚仪:满足检验需要。10.称重衡器:最大称量值 1.53.0称量值,校定周期 3 个月。11.量规和丝锥:适应被检瓶螺纹的检查。12.检修瓶阀的工具:齐全,完好。13.瓶阀气密性试验装置:适应瓶阀三种状态的试验。14.手提砂轮机:完好。15.钢印和打钢印的装置:16.油漆喷涂装置:有喷涂装置和字模。17.报废气瓶处理装置:适应压扁或解剖报废气瓶,完好。18.检验工量具(1)游标卡尺:定期检定,满足检验要求。(2)百分表
6、:( 3)直尺:完好,满足检验要求。(4)放大镜:(5)外圆测量工具:(6)弧形样板:( 7)铜锤:铜锤重量约 250g。19.可燃气体检测器:20.非手动荧光磁粉装置: A 型高灵敏度试片。21.超声波探伤装置:有自动记录设施。四、 车用 气瓶定期检验工艺流程图及工艺程序与评定1、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工艺流程图送检查收登记余气处理拆卸瓶阀内外表面清理操作工序 合格钢瓶 带报告发放出具检验报告 合格流程不合格流程重新涂敷瓶阀检验打铳检验钢印外观检查音响检查瓶口螺纹颈圈检查气密性试验气瓶破坏性处理瓶阀装配气密试验内部干燥出具判废通知书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工艺程序与评定工艺 程序
7、名称工艺项目内容及要求技术质量检验与评定采用的 设备或工 卡量具查 收 登 记1、逐只检查登记送检瓶制造标 记和检验标记。2、登记内容包括制造国别、制 造单位许可证号或代码、钢瓶 编号、制造年月、公称工作压 力、水压试验压力、实际容积、 实际重量、设计壁厚、上次检 验日期及所在车辆的车牌号、 使用登记证编号。1、对无标记、 标志不符合规定或模糊 不清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 废处理。2.使用期限超过规定年限气瓶登记后 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余 气 处 理1、在保证安全、卫生和不污染 环境的条件下,采取对空排放 的方法对残留介质进行泄压处 理。2、泄压的场所应空旷开阔, 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
8、热源。3、泄压时应缓慢开启阀门, 避免排气口朝向任何人。4、排完气后,用氮气进行置换。排净气瓶中的残气残液,保证瓶内无气压。拆 卸 瓶 阀1、开启瓶阀,确认瓶内无余气。2、将钢瓶放在瓶阀装卸机上对 好瓶阀卡头,紧固瓶体。 3、启动瓶阀装卸机, 转动 23 圈螺纹时停机, 改用手工旋下。 4、 从瓶阀装卸机上卸下瓶体。不得损伤瓶体各部。瓶阀装卸机内 外 表 面 清 理1、用蒸汽向瓶内吹扫,清除内 表面污垢、腐蚀产物、沾染物 等。2、利用除锈机清除钢瓶表面旧 漆皮、锈蚀物。3、死角处由人工铲刮或采用钢 丝刷磨光机清除干净。1、表面除锈不得损伤钢瓶本体。2、内、外表不得有影响表面检查 的污垢、杂物等
9、。角面砂轮、磨 光机、除锈 机、钢丝刷外观 检 查1 、检查其外表面是否存在凹 坑、鼓包、磕伤、划伤、裂纹、 夹层等机械性损伤及凹陷、热 损伤、腐蚀等缺陷。2、检查筒体是否有变形。1 瓶体存在裂纹、鼓包、结疤、 皱折或夹杂等缺陷的气瓶应报 废。2 瓶体磕伤、划伤、凹坑处的剩 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的气瓶应 判废.3 瓶体凹陷深度超过 1.5mm 或大 于凹陷短径的 1/35 的气瓶应报 废。4 瓶体凹陷内划伤或磕伤时,若 其缺陷深度等于或大于上述 2 条 或 3 条的规定;或其缺陷深度虽 小于上述 2 条或 3 条的规定,但 其磕伤或划伤长度等于或大于凹 陷短径,且凹陷深度超过 1.0mm 或凹
10、陷深度大于凹陷短径的 1/40,则该气瓶应报废。5 瓶体存在弧疤、焊迹或明火烧 烤等热损伤而使金属受损的气瓶 应报废。6 瓶体上孤立点腐蚀、线腐蚀、 局部面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 计壁厚气瓶应报废。7 因腐蚀严重,无法判断腐蚀程 度的气瓶应报废。8、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报 废:a) 筒体的圆度,在同一截 面上其最大与最小外径之差,超 过该截面平均外径的 2.0%;b) 筒体直线度超过瓶体直 线段长度的 4,且弯曲深度大 于 5mm;百分表 游标卡尺 钢直尺 外卡钳 样板、 10倍放大镜、音 响 检 查1、外观检查合格的气瓶,应逐 只进行音响检查。2、气瓶在没有附加物或其他妨 碍瓶体震动的情
11、况下,用木锤 或重约 250g 的小铜锤轻击瓶 壁。1、音响清脆有力, 余韵轻而长且 有旋律感,则此项检验合格。2、音响十分混浊低沉, 余韵重而 短并伴有破壳音响的气瓶应报 废。木锤或重约 250g 的 小铜 锤瓶 口 螺 纹 检 查逐只检查其螺纹有无裂纹、变形、 腐蚀或其他机械损伤。1、其螺纹有裂纹、 倾斜、 塌陷的气瓶 应报废。2、螺纹不得有裂纹或裂纹性缺陷, 但 允许有轻微不影响使用的损伤,即允 许不超过 3 牙的缺口,缺口长度不超 过圆周的 1/6 ,缺口深度不超过牙高 的 1/3 3、螺纹的轻度腐蚀磨损或其他损伤可 用符合 GB/T10878 规定的丝锥修复。 修复后用符合 GB/T
12、8336 的量规检验, 检验结果不合格时该气瓶应报废。目测或10 倍放大镜内 部 检 查逐只对气瓶内表面进行检查,查看1、 有无裂纹、结疤、皱折、夹杂 或凹坑等缺陷。2、 是否存在腐蚀缺陷1、 内表面有裂纹、结疤、皱折、夹 杂或凹坑等缺陷的气瓶应报废。2、 内表面孤立点腐蚀处的剩余壁厚 小于设计壁厚的气瓶应报废。3、 内表面线腐蚀或面腐蚀处的剩余 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气瓶应判废。内窥镜或24V 安全灯无 损 检 测1、对筒体与瓶底过渡处、瓶肩、瓶 颈、及钢瓶固定装置与瓶体接触处 进行磁粉探伤。 (优先采用非手动的 荧光磁粉探伤、 A 型高灵敏度试片) 2、对外观检查后有怀疑的部位, 采 用超声波探伤检测。有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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