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发出招标文件20 年 月 日3现场踏勘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自行前往4招标答疑20 年 月 日 前5发出疑问澄清以及补充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密封装订)正本 份、副本 份,附电子版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领取招标文件时交纳。由领取招标文件的联系人带领至发包人财务部交款。8招标文件工本费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120日历天内有效10投标文件递交至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12投标截止时间20 年 月 日 整13开 标时间:20 年 月 日 整地点:14招标单位联系方式15样板提交16其他事项若投标人在投标时未按要求提供本投标书附件一承诺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2、,其他详见本招标文件。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投标须知1 资格要求1.1 投标人必须为通过招标人资格预审,并获得招标人批准的单位;1.2 对投标人项目部团队主要成员的任职要求: 1.3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以下资料:1.3.1 拟用于本工程的项目团队的组织架构体系,包括拟委派的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工作简历、以往荣誉及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资历与经验的证明文件;1.3.2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最近三年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审计人员的报告,当年和下年预计投资项目的款项以及投标人给予其开户银行的、由该行向招标人提
3、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的授权书。1.4 其他补充条款:2 投标费用2.1 投标人承担其投标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2.2 其他补充条款:3 招标文件的内容3.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任何答疑文件和补充修改文件:3.1.1 投标须知(含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3.1.2 合同书(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附件)3.1.3 工程量清单3.1.4 招标图纸目录及图纸3.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须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
4、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4 保密4.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内容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 招标文件的澄清5.1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和工程图纸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页要求的时间前,分别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质疑文件由投标人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表达,并以专人递交、邮政快递或传真的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5.2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5.3 由此而形成的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
5、具有同等效力。5.4 答疑的目的是澄清各投标人的疑问、解答该阶段投标人可能提出的任何有关方面的问题。5.5 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如果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组成文件中出现明显或不符合思维逻辑等的错误;打印错误)时,投标人应按5.1 款中规定的时间与方式提出质疑文件。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未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提出质疑,中标后,中标人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的书面解释。6 招标文件的修改6.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6、。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6.3 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有必要时或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必须时,招标人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本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这种通知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及电话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6.4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若有异议,收到本招标文件5日内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给予书面答疑,异议部分以
7、招标人书面答疑为准,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将视为投标人已完全认可,一旦投标人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变更、索赔及补偿。7 现场踏勘7.1 投标人须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那些需要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和信息。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2 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现场进行踏勘。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只要投标人的理由是合理的且招标人认为是必要的,招标人可允许投标人申请对现场进行追加踏勘。但本须知明确规定,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招标人为其现场踏勘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
8、致命)、财产损失和损坏的后果与责任。7.3 招标人安排的本招标工程现场踏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地点在施工现场,各投标人可派3位代表参加。7.4 投标人踏勘现场应充分重视本须知说明的情况,以及招标文件中本工程范围与周边的界限和配合施工。7.5 因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踏勘而造成的投标文件偏离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 投标文件的组成8.1 投标文件之商务标须包括下列文件:8.1.1 报价编制说明、报价汇总表。8.1.2 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报价表:8.1.3 设备材料清单(注明产品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价等)。8.1.4 投标承诺书及获授权签署及履行所有合同文件及函件的
9、人士之授权书及签名。8.1.5 有关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及具体证明报告, 例如过去三年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告、以及投标人允许招标人向其银行索取有关证明文件。8.1.6 投标说明。说明在招标文件中未有清楚界定责任谁属,而投标人认为应由招标人负责的工作或责任。说明内同时亦必须列明若这些工作或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时所需的取费和费率。投标人不应滥用此条款。说明内所列的工作或责任必定不能与招标文件所说明的相悖,若有相悖之处,则所列之项目均不会获考虑。8.1.7 招标文件、招标清单。8.1.8 以上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印鉴及填上日期。8.2 投标文件之技术标须包括下列文件:8.2.1 编
10、制说明及编制依据8.2.2 工程概况及特点8.2.2.1总述8.2.2.2工程概况8.2.2.3施工目标8.2.2.4本工程的重点及难点8.2.3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8.2.3.1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介8.2.3.2以上人员相应资质的复印件8.2.3.3管理机构职责划分8.2.4 施工进度计划表及劳动力安排8.2.4.1总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8.2.4.2工期保证措施8.2.4.3劳动力计划8.2.4.4主材设备供应计划8.2.5 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要求8.2.6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8.2.7 安全文明目标及保证措施8.2.8 施工措施8.2.8.1与总包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8
11、.2.8.2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8.2.9 保修措施8.2.10 由国家及 市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同类型工程施工的诚信手册等。(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8.2.11 投标人以往在 市及其他地区完成及现时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规模、建设地点及质量情况。8.2.12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证书等。8.2.13 其他 8.3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及相关文件格式(如属表格,可以按 同样格式扩展)。8.4 投标文件编制、包装及密封的要求:8.4.1 商务标,无需分标段编制,但需要按要求分标段报价
12、。报价表格部分还应提供电子版光盘。8.4.2 技术标。若有分标段,则需分别编制。8.4.3 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回标格式。8.4.4 将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包装,技术标中不得包含投标报价的相关内容,如包含按废标处理。8.4.5 将技术标密封于同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须加盖公司印章,同时须清楚标明:a工程名称b技术标c招标人名称和地址d乙方名称和地址8.4.6 将商务标密封于同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须加盖公司印章,同时须清楚标明:a工程名称b商务标c招标人名称和地址d乙方名称和地址8.4.7 商务标每一页须加盖公司印章;8.4.8 编制份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8.4.9 不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标函的编制、包装及密封,可能不获考虑。8.5 报价要求:8.5.1 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考察了解施工场地实际情况,并应对总包的交付标准、工作界面、交通运输等进行充分考虑。8.5.2 综合单价不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量增减、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而发生变化。投标人中标后,其综合单价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用于工程款支付、洽商变更和竣工结算。8.5.3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作项目以及相应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说明、招标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全面核对,并自行承担遗漏项目或统计错误的损失,如对清单中有项目增减或工程量的增减
14、,需要另行单列工程量清单调整报价表,格式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不能更改。8.5.4 总包管理配合服务费,不包括在报价内,由招标人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8.5.5 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包含施工用水用电的相关费用,并由投标人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原则上缴付总额不超过本工程造价的1%。8.5.6 措施费是投标人在完全熟知施工现场实际条件下所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总和,即达到当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要求、工期保证、质量保证等所采取的所有技术、组织措施费用总和。8.5.7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项费用,若漏报或少报,将被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追加任何费用。8.5.8 对于在整个工程范围内,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其它工程,投标人有义务给予配合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8.5.9 施工原则上由投标人包工包料。但对于任何分项工程或材料设备,招标人均保留直接分包或甲供的权利。8.5.10 样品、样板制作内容和要求:投标时必须提供不小于60cm30cm样板一块(能详细分层展示各剖面具体工艺),未中标单位的经发包方允许可以领回样品。8.5.11 其他补充条款:9 投标有效期9.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页。9.2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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