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研究编制湖北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成员单位要制定本系统家庭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省妇联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团省委、省关工委2、研究制定湖北省家庭教育“十五”计划评估方案,并组织开展实施评估工作,力争“十五”终期,家长的受教育率和掌握家庭教育知识率,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分别达到95和80,丘陵地区分别达到90和70,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扶贫县分别达到70和50以上。3、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家庭教育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4、总结表彰推广全省家庭教育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省妇联、省
2、教育厅、省广电局、湖北日报报业集团5、把家庭教育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省文明办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二、扩大家庭教育的社会宣传6、充分利用现代媒体、网站、社区宣传长廊等多种途径,依托家庭教育报告团(讲师团)举办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系统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传播家庭教育的先进理念和科学知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探索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子女的能力。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环保局、省广电局、团省委、省科协、省关工委、湖北日报报业集团7、在省电台、省电视台、湖北日报等新闻媒体开设家庭教育专题专栏,
3、制作视频家教节目、公益广告等,加强家庭教育的宣传报道,推出一批家庭教育品牌栏目,扩大家庭教育宣传覆盖面。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广电局、湖北日报报业集团8、利用“三八”、“五四”、“六一”节、“公民道德宣传日”、科技周、科普活动日、世界人口日、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等节假日,精心筹划组织好家庭教育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科协、省关工委9、开展青春期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性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省教育厅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团省委10、加强家庭教育网络建设,推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教育网站,
4、开设家庭教育的网页、专栏,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网上家庭教育活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湖北日报报业集团11、整合资源,编辑出版并积极推荐一批家庭教育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各类家庭教育读物和视听产品。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委宣传部、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团省委、省科协三、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12、组织开展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家庭教育知识传播与实践活动,深化“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简称“双合格”活动)和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五小、四进”行动,开展体验教育、民族精神代代传、绿色大地行、“黄鹤
5、美育节”等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吸引广大家长和儿童广泛参与,经过35年努力,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率城市达90%以上,农村家庭达80%以上,贫困山区家庭达70以上,让家长儿童在活动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培养得到升华。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环保局、省广电局、团省委、省科协、省关工委13、注重校内校外结合,利用各种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重要时机,通过组织主题班会、队会、团会、举办各种庆祝、纪念活动和必要仪式,集中开展小公民思想道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小公民道德
6、“五小、四进”行动,引导未成年人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质。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局、团省委14、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科协、省关工委15、拓宽素质教育的渠道,积极开展各种富有趣味性校外文化体育活动,怡情益智的校外兴趣小组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劳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创新意识,丰富学生课外生活。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团省委、省科协16、教育、引导职工、居民“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重视对子女特别是儿童的思想启蒙和道德品质培养,引导家长以良好
7、的思想道德修养为子女做表率,支持子女参与道德实践活动。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广电局、团省委、省科协、省关工委17、关注单亲家庭、困难家庭、特殊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子女家庭教育以及权益保护,继续组织实施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为了明天”、“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等实事项目,动员社会力量,为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指导和帮助。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口计生委、团省委、省关工委18、加强未成年人劳教人员、少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省公安厅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
8、省司法厅、团省委、省关工委四、大力推进家长学校等各类家庭教育阵地的建设和发展19、办好中小学、幼儿园、社区、乡(村)以及新婚孕妇、特残、广播电视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实现村级以上至少建1所家长学校或指导服务机构的目标,传播优生优育优教科学知识以及家庭健康教育(身体、心理、社会适应性),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改善对子女的教育。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广电局、省科协、省关工委20、完善并落实湖北省示范家长学校评选标准及方案,评选表彰一批示范家长学校,同时,命名表彰一批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以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
9、、团省委、省关工委21、充分利用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阵地,积极组织开展夏令营、冬令营、革命圣地游、红色之旅、绿色旅游、科普旅游以及各种参观、瞻仰、考察等活动。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局、团省委、省科协22、各文化馆(站)、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影剧院等场所要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创造条件,指导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面向家庭和未成年人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等服务活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团省委、省科协23、加大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力度,充分发挥其引导、服务、辐射的作
10、用。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团省委、省科协五、加强家庭教育教育的科学研究24、充分发挥省和各级家庭教育研究会以及各级教育研究机构的作用和优势,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对家庭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流动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家庭教育规律等课题进行研究,每年有计划地完成一定数量的调研任务,形成一批有份量的研究成果。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团省委、省关工委25、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家庭教育专题研讨会,交流经验和成果;建立一批家庭教育实践研究基地,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指导水平。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科协、省关工委六、加强家庭教育骨干队伍建设26、依托各地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各级教育研究机构,层层举办家庭教育示范培训,对中小学校长、德育老师、家长学校老师定期进行培训。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科协、省关工委27、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发展壮大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志愿者队伍、专职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团省委、省关工委 湖北省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200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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