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域构造位于钱塘江复向斜中部/,地层发育齐全/,基岩出露良好。地势由东南和西北向中部富春江沿岸相向倾斜。县境四周群山耸峙/,中部为纵贯南北的富春江和西北流向东南的分水江形成的狭小河谷平原/,山地与平原间则丘陵错落/,属浙西中低山丘陵区。全境中低山地和丘陵面积约为86.3%/,平原和水域约占13.7%/,素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境域处于北亚热带南缘/,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均气温16.6/,无霜期252天/,总降水量1443mm。境内水系发达/,径流量大。富春江、分水江、壶源江三条河流总流域面积累计2930.79km2/,年均径流量325亿m3。(二)社会经济发展水
2、平2004年末/,全县总人口39.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0.1万人;2004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95.40亿元/,财政总收入7.1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21亿元)/,为2004全国百强县(市)之一。(三)农业生产状况2004年/,+农业生产总值14.89亿元/,农民人均年收入为6120元;粮食播种面积29.25万亩/,总产量114吨/,粮食单产390公斤/亩。(四)耕地现状2004年土地利用现状更新数据显示/,我县耕地总面积为35.1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2.8%/,人均耕地面积0.88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91万亩/,保护率90.9%。其中:高产田12.3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3
3、4.9%,中低产田22.7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65.1%;灌溉水田24.6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70.2%。表1+耕地更新调查表单位:万亩地 类更新调查面积占耕地比重(%)灌溉水田24.6470.17望天田0.421.20旱 地6.9219.71菜 地0.020.06可调整园地1.353.85可调整林地0.782.22可调整养殖水面0.982.79合 计35.11100.00(五)土地管理工作情况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0年全面完成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将基本农田面积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图斑/,并对每一块基本农田登记造册/,树立标牌/,责任到人;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
4、部修改/,及时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调整。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701块/,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91万亩;共设立保护牌96块/,界桩845个/,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399份。+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制度/,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用地审批和补划制度/,基本农田耕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在此基础上/,各+乡(街道)开展了由政府牵头/,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的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村、组三级监察网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县局与国土所不定期进行巡查/,上下形成合
5、力/,克服困难/,坚决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为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与管理/,2000年我县委托浙江省师范大学/,对我县土地资源现状图进行数字化/,建立了基本农田数字图/,初步实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计算机管理。20002003年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2004年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对资料进行全面更新/,保持了数据资料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成果资料及时更新和归档。我县从2005年开始开展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总工作量的1/3。(六)土地整理工作情况从1999年
6、开始/,我县根据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开展土地整理暨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新增有效耕地。到2005年底为止/,我县已实施土地整理项目148个/,整理总面积17.39万亩/,建成标准农田13万亩/,新增耕地全部划入基本农田加以保护;其中已实施的国家投资重点土地整理项目3个/,整理总面积4万亩/,投资总额5005万元。二、总体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国土、农业、财政、水利、统计等部门的共同努力/,经过5年的努力/,通过基本农田建设、规范和加强基本农田基础性工作、完善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章、探索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力争达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
7、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1、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工作/,力争在2006-2008年建成标准化基本农田1.2万亩;同时对重点示范区域进行基础设施达标升级改造。2、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图表册与现状一致/,数据资料及时更新/,保护标志统一规范。3、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完善/,保护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完备。4、基础信息与日常更新管理微机化、网络化。三、具体建设任务在巩固完善现有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围绕目标/,坚持标准/,突出重点/,主要抓好以下几项任务:(一)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标准农田/,提高基本
8、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分阶段实施土地整理/,计划分三年示范区范围内再建设标准农田1.2万亩/,其中2006年0.71万亩/,2007年0.32万亩/,2008年0.17万亩(实施计划安排详见表2/,项目分布图详见土地整理项目分布图)。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和建成的标准农田/,及时划入基本农田进行保护。表2:+2006年-2008年土地整理计划表年度项目名称建设标准农田面积(亩)资金概算(万元)备注2006年500100118023631406281400280150307502007年30060200402008年4008020120202404(二)加强基本农田基础性工作1、加强基本农田
9、基础性工作建设采取有关措施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基础工作建设/,以便进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日常管理监督和信息化建设。(1)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县国土资源局、国土所专设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室(柜)/,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资料管理员。保护资料包括保护标示牌分布、基本农田保护图、保护动态管理等台账、巡查记录、义务监察员聘书存根、基本农田面积统计表、保护责任书、卡等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相关的文字、影像、图件资料/,并分类整理/,统一归档/,统一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应做到清晰/,具有统一标定的区、片、块位置和编号/,反映基本农田现状;图表册等有关资料要整理归档/,永久保存并做到逐级备案。(2)数据资料及时更新规范完善
10、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台帐/,建立基本农田变更统计制度/,落实动态监测措施/,及时更新基础数据;基本农田变化情况要及时反映到基本农田登记表并落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做到图表册与现状一致。根据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动态变化情况/,对基本农田保护台账随时进行更新/,在基本农田保护图件上标注/,变更一宗/,登记一宗/,做到图件、台账、实地相符。落实动态监察措施/,除国土监察人员定期巡查外/,还聘请基本农田监察信息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等。(3)保护标志统一规范统一绘制基本农田保护挂图/,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着色标准/,在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分别标注基本农田、一般农田、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后备资源等各种
11、地类。统一制作基本农田保护标牌;主要道路旁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牌/,标牌上有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保护面积、保护责任人、举报电话、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规定等内容。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要经济适用、整洁持久/,主要设置在交通沿线和城+、村庄周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编号、登记;标志内容要明确保护范围、面积、要求及责任单位等。2、基本农田土地更新调查各国土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片块/,组织工作人员到实地确定每个基本农田地块具体位置、界线、地块编号、涉及的农户和每户在该地块中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并填写基本农田变更明细表/,然后填写基本农田变更汇总表/,并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和集体土地所有证上/
12、,做到图、表、证与实际情况相符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和基础数据相一致/,以便适应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规范和要求开展工作。数据库建设的基本思路:结合+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完成全县基本农田信息更新/,摸清耕地资源状况、基本农田变化情况。以更新后的土地利用数据库为基础(包括基本农田现状信息)/,建立基本农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明确基本农田保护区位置、图斑、面积、质量等级、地类、权属、经营者、责任人信息;建立县、乡+(街道)二级基本农田互动网络化管理运行体系/,实现基本农
13、田保护基础信息与日常更新管理的系统化网络化/,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能快速准确掌握基本农田现状与利用变化情况。(三)完善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示范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并且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主要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1、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县人民政府与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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