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企业控股、参股子企业应参考本制度,制订本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二章 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及法务人员第五条 本企业事务部(董事会秘书处)为本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并对各控股、参股子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验。第六条 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关键职责有:(一)依据本制度参与起草、审核、修订本企业规章制度、风险/内部控制体系;(二)参与企业合并、分立、破产、收购、投资、租赁、转让、招投标及企业改制重组等关键经营活动,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对本企业上述重大经营活动提出法律意见;(三)开展和本企业日常经营相关法律咨询;(四)参与重大协议谈判和起草工作,审核本企业全部合同及其它
2、书面法律文件;(五)管理本企业协议专用章;(六)管理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事务;(七)管理本企业法律纠纷事务;(八)法律宣传和培训事务;(九)协调和企业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包含: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和/或专题法律顾问,统称为“外部法律顾问”)沟通、联络等相关工作;(十)办理本企业管理层交办其它法律事务。第七条 本企业将在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内设置法律专员(或称内部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管理岗位。法律专员必需含有对应岗位执业/职业资格,其它法务人员应该含有本企业要求对应岗位工作能力。本企业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计划,主动培养企业法务人员,不停提升本企业法务人员业务能力。
3、第八条 为愈加好地维护本企业正当权益,本企业能够依据法律事务性质和复杂程度,聘用外部法律顾问帮助本企业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第三章 协议事务管理第九条 本制度所称协议,是指以本企业名义和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签署设置、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协议或安排,包含书面协议和含有法律性质其它书面法律文件。其它书面法律文件,是指除书面协议以外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企业名义签署意向书、备忘录、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担保函、权利证实、申明等含有法律效力、可能造成本企业负担法律责任多种书面文件。劳动协议根据本企业相关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实施,不适适用于本制度。第十条 本制度所称协议事务管理,包含:制订和
4、完善本企业协议管理措施;监督、检验该协议管理措施实施;协议签订审核;协议推行监督;协议档案及立案管理等协议管理事务。本企业协议管理工作基础标准是:交易安全和经营效率并重,建立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全方位管理体系。第十一条 本企业实施协议会签审核制度,协议包含各业务职能部门经过会签对协议中属于本部门业务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各业务职能部门对所签署意见负责。第十二条 协议签订(一)协议风险评定及谈判协议业务主办部门在签订协议前,应负责对协议签署必需性、协议推行可行性,和缔约对方资质资信、履约能力等业务风险进行评审和论证,重大协议还应向企业管理层提交可行性汇报。重大协议签署前,业务主办部门应该
5、组织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协议谈判。(二)协议草拟本企业全部协议签订,除协议金额低并能立即推行完成协议外,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协议业务主办部门应该争取协议拟稿权。有协议示范文本(或标准格式协议),业务主办部门应该尽可能采取该文原来确定协议条款;没有协议示范文本,业务主办部门应该在先行草拟协议初稿后或收到协议对方草拟协议文本后,交由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协议业务主办部门提交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协议初稿,必需包含协议全部附件和必需说明。(三)协议审批协议业务主办部门应负责对协议中专业内容及条款进行审查;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应对协议正当性、真实性、公平性和周密性进行审查。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在审核协议时,假
6、如发觉错误、遗漏时,应在法律审核意见中给予明示并提出修改意见;假如发觉送审协议不全或因为协议业务主办部门因本身审核不严而存在重大缺点时,能够直接退还业务主办部门,由其完善后再重新送审。本企业能够依据协议性质和复杂程度,聘用外部法律顾问参与协议审查工作。(四)协议签署协议经过企业领导审批后,方可对外签署和盖章。第十三条 协议变更应该根据协议签订审批签署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协议推行,是指包含本企业在内协议各方对已实际 成立协议自生效后全方面、立即和实际推行。协议业务主办部门负责生效后协议全方面推行,应该立即督促协议对方按约定推行协议义务,并配正当律事务管理部门对协议推行进行监督。协议推行完成后,
7、协议业务主办部门应对该协议推行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将结果汇总到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第十五条 协议档案,包含能够有形地表示所载内容企业书面协议和其它书面法律文件等全部文字材料。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协议档案存档、整理、借用等保管事务。 第十六条 本企业控股、参股子企业应依据要求,将重大协议报本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立案。第十七条 本企业协议专用章,本企业对外签署协议时能够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印章。协议专用章由本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刻制和管理。第十八条 本企业将依据本制度另行制订协议管理措施。第四章 非诉讼法律事务管理第十九条 非诉讼法律事务,关键是指诉讼法律事务以外不通篇三:规章制度审核表xxxxxx
8、规 章 制 度 审 核 表 篇四:企业规章制度制订和管理要求第一条 为促进_发展规章制度制订和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升建章立制质量,依据企业章程,参考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_控股集团印发_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订和管理要求(试行),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要求。第二条 本要求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企业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订管理规范总称。第三条 本要求适适用于企业规章制度制订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立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第四条 制订规章制度,应该遵照下列标准:(一)坚持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标准,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要求标准上不作反复要求;(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
9、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三)坚持适度超前标准,推进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创新;(四)注意制度间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五)遵照“长远计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时清理、统一规范”标准。第五条 制订规章制度要求。(一)全方面性:全方面性既要包含制度范围全方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全方面性;(二)正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该正确、简练,条文内容应该明确、具体;(三)可操作性:含有操作相关步骤,明确相关工作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表现服务企业发展需求。第二章 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第六条 企
10、业董事会、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要求行使规章制度审核、同意、修订和废止权。第七条 企业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其关键职责是:(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编制工作;(二)负责组织确定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三)依据计划督促、检验、帮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四)起草或组织起草企业综合性规章制度;(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审核;(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七)负责搜集规章制度实施中存在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相关规章制度提议;(八)负责规章制度编号、保管、存档工作;(九)联络律师进行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第八条 企业董事会秘书负责
1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衔接,其关键职责是:(一)依据企业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提议。(二)将需要审议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三章 制度建设计划和年度计划第九条 企业综合管理部依据业务管理需要制订企业规章制度体系整体制订计划,整体计划每十二个月滚动调整。第十条 企业各部门依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计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第十一条 企业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出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企业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 企业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可临时提议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将一些关键规章制度制订列入年度计划。第四章 规章制度起草第十三条 起草规章制
12、度应注意规章制度相互之间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不一样具体要求在上报时做出专门说明。 第十四条 对包含两个以上部门业务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综合管理部帮助。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一)搜集资料,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企业相关要求;(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问题措施、方法;(三)撰写草案;(四)将草案送相关部门、控股企业征求意见。包含职员利益,还需征求职员代表意见。被征求意见部门或个人应认真填写_发展规章制度征求意见表(见附件一);(五)汇总意见,修改草案,填写_发展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二);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通常应包含下列内容:(一)目标
13、:清楚简练说明本制度控制活动和内容。(二)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包含相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三)职责:要求实施本制度部门(单位)或人员责任和权限。(四)制度规范内容、要求和程序,对对应经济活动约束和要求。(五)对应活动、事项具体步骤,附相关工作步骤图。(六)支持性文件和相关统计、图表,包含和本制度相关支持性文件、要求,多种应保留相关统计、表格、单据等。(七)违反要求相关责任。(八)制度实施时间及使用期限。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依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示,内容简单也可直接以条方法表示。章、条序号用汉字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序号用汉字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标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第十八条 被征求意见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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