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四条 公司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须经公司领导批示(公务出差审批表见附件)。 第五条 公司部室正副职公务出差,一天以内(含一天)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一般员工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室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节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离开长沙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火车(含高铁、动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作公司员工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
2、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十一条 如遇特别紧急情况,无法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书面报公司领导批准。第四节 住宿费 第十二条 住宿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发生的住宿费用。 第十三条 公务外出应当优先安排在定点酒店或者接待单位内部酒店住宿,执行协议价格。酒店标准控制在四星级以下,一人住宿可以安排单间,多人住宿只能安排双标。 第十四条 特殊时期和特殊情况如需上调住宿标准,要书面报公司领导批准。
3、第五节 工作餐费 第十五条 工作餐费是指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费用。 第十六条 出差工作餐开支标准上限为100元/人/天,据实凭票报销。第六节 市内交通费 第十七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八条 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的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第七节 报销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公务接待活动要从严把关,从紧控制,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审批流程。 第二十一条 严格审核支出报销。出差人员自出差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办结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是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
4、二十二条 财务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批准人和出差人员应当对发生差旅费的真实性负责。第八节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部室、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第二十四条 公司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第九节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照规定报销。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制订、修改并解释。如与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有抵触,依照集团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附件:公务出差审批表部 室经办人出差事由出差人员出差时间至目的地部室意见分管领导意见常务副总经理意见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