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申报和受理第三条 根据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申请企业的进网产品在进行技术改动时(改变产品型号或不改变型号),必须向原检测机构申报。第四条 电信终端设备改型申报表(见附件)及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进网电信设备改型申报书。说明已进网产品的证号、名称、型号、拟改型号、改动情况简述。(二)改型前、后的产品外观及电路板彩色照片。(三)改型前、后的电路原理图、电路板图、主要原器件明细表、软件更改说明。第五条 相关检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认为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予以受理。第三章 改型审查第六条 相关检测机构在受理改型申报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查并提交审查报告。(一)主体型
2、号不变,只是在同系列内更改编号(如SST2000改为SST2000CT),且不增加功能,不改变软件及电路设计和布线,仅改变机壳的,不再进行电气等方面的测试。(二)主体型号不变,只是在同系列内更改编号,(如SST2000改为SST2000CT),增减功能或更改了软件,或小范围更改了电路设计或布线,经审查认为对环境适应能力不产生影响的,进行包装、外观、装配、说明书检查,功能检查,部分常温电气性能测试。(三)主体型号不变,增减功能,更改软件或较多更改了电路设计或布线,需进行全项检测。 (四)其变动已经超出同系列产品规定的,不做改型处理。(五)必要时审查人员可对样机进行审核。第七条审查报告完成后,交申
3、报企业并报电信设备进网受理中心。第四章 检测和发证第八条 申请企业在明确检测项目的情况下,根据企业情况自行安排规定的检测。第九条 相关检测机构根据改型审查结果实施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第十条 受理中心在收到审查报告后,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根据进网许可证审核、报批程序予以处理。附件:电信终端设备改型申报表申请企业:产品名称: 商标:改型前型号: 进网许可证号:改型后型号:联系人: 电话: 传真:地址:E-MAIL:技术改动说明: 改动前外观及内部彩照 改动后外观及内部彩照 改动前相关电路部分电原理图,板图,主要元器件明细表 改动后相关电路部分电原理图,板图,主要元器件明细表 改动前软件版本 改动后软件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