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监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5、铁路线路维修规则;6、铁路工务安全规则;7、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8、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2280号);9、兰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实施细则(兰铁办20132号);10、新建兰州至中川机场线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二、工程概况新建兰州至中川机场铁路自兰州西客站引出,兰州西至福利区利用既有兰新线,福利区至石岗在既有线北侧新建铁路,设无配线西固高架站,后跨越西柳沟互通、石岗环线沿南滨河路前进,在石岗折北跨越黄河,穿越红山顶后沿李麻沙沟行至中川机场,并预留运行
2、货车及向张掖延伸接轨条件。自陇海铁路GJLXK2+200开始,至中川DK63+630结束,线路全长约61公里,其中新建线路长约48.2公里。全线设兰州西、陈官营、福利区、西固、兰州新区和中川机场站6个车站,预留树屏车站,中川机场站按设于地下一层设计。同步建设兰州北编组站西端下行HK0+000至既有兰新铁路周家庄线路所HK22+778=K44+000新建货车联络线,长约22公里;兰州西站中川机场方向至宝兰客专联络线,上行约1.2公里,下行约1.5公里;兰州北编组站上下行系统西端环线。三、安全目标本项目安全管理总目标“无重大施工安全事故;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既有线铁路交通一般
3、C类及以上事故”。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确保行车安全为重点,消灭行车险性以上、人身重伤以上、机械大事故等一切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确保设计营业线施工的行车和施工安全。四、涉及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控制内容、方法、手段和措施1、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下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2280号文)和兰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实施细则(兰铁办20132号文)的要求,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同时,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施工单位积极配备应急物质和设备,做到运输、施工两
4、不误,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2、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等比须经过铁路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3、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涉及营业线施工时,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设置现场安全防护员,严格执行“十项卡死制度”:即施工计划未经批准不准施工;不得超前计划范围和项目施工;施工方案未经相应级别的运输和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查批准不准施工;未办理规定的施工慢行、封锁等手续不准施工;未按规定设好行车防护标志及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未与设备管理、监护等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不准施工;施工配合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施工准
5、备不充分不准施工;未经安全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上道施工;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不得放行列车。4、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每个单位工程项目开工前,要严格按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严禁开工。需申请封锁线路施工或列车限速的施工时,必须按铁路有关规定上报施工计划。封锁施工前的各项准备作业必须按施工列车条件的要求进行,其他施工不得影响列车运行。5、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涉及营业线施工时的人身安全及有关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和施工负责人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安全、技术)后上岗的制度,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2)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指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
6、制度,按正确的程序进行施工作业。 (3)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有施工负责人带队在路肩上行走;复线区间要迎着列车方向前进,并隔开适当距离,不许打闹、碰撞、横奔乱跑。在路肩上行走时,所扛的工具、料具不得侵入行车限界及碰伤人员。(4)通过桥梁、隧道、道口或横越铁路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来车时不准抢越。在长大桥梁和隧道中行走,要拉开距离,来车时应迅速下道分散到就近避车台(洞)避让。(5)在站内应选择宽敞的地带行走,必须走道心或道床时,应前后设专人防护;横越铁路时,不准脚踏钢轨、尖轨和滑床板,并注意来往车辆。(6)绕行车辆时,应距车尾5米以上,并注意车辆动态和临线的列车。严禁跳车、
7、钻车、扒车和从车底、车钩上传递物料,不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休息时不准坐钢轨、枕木头及道床边坡上。(7)通过电气化铁路道口时,应将高长工具保持水平状态,不准高举抖动,防止碰及接触网,造成人身事故。(8)在区间作业,线路速度小于120KM/h时,遇来车时应在距来车不少于800m下道避车,在列车慢行条件下可距来车500m下道避车。在线路速度大于120km/h的区间,按不同速度等级的制动距离下道避车。(9)在双线作业时,必须在本线一侧路肩上避车,不准在临线上或跨越临线避车。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10)在站内作业应特别加强了望,应在施工前选定避车地点,来车时道指定地点避车。当不能确认
8、来车进路时,必须到安全地点避车。(11)在无避车台(洞)的桥隧内作业时,必须到桥隧外避车;在长大桥隧内作业时,必须到避车台(洞)内避车,不准在人行道或靠在隧道壁边或蹲在侧沟内避车。(12)冬季施工不得戴无孔遮耳防寒帽。(13)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14)在电气化铁路的线路上,禁止人员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件,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连部件接触。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回避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故应避免与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相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严禁与之接触。(15)人员下道后要站在限界外,面向列车,避免
9、风、沙伤眼,防止车上的车门或坠落物及绳索伤人。6、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防挖断管线的措施(1)施工单位施工前,应主动与通信、电务和水电等设备管理使用单位联系,取得他们的配合和指导。(2)施工单位要协调设备管理单位认真做好现场调查,采用有效探测的方法进行确认,摸清地下管线的准确位置,做好标志,插上警示牌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3)施工单位必须在有关设备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或现场监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4)在未探明地下管线分布的情况下,严禁施工单位进行动土作业。(5)严禁施工单位在管线径路左右2米范围内进行机械挖掘及推土机作业。(6)在站内和区间标有管线地段施工时,不得使用机械进行开挖和碾
10、压作业,不准在管线埋设较浅的地面倾卸重物和行走车辆。7、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现场监理机构应建议或督促施工单位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8、监理机构应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必须报兰州铁路局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核批准的施工项目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下达停工令,并报兰州铁路局追究施工单位责任。9、监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
11、患。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行车事故的,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重要责任。10、保证行车安全是施工、监理单位的共同责任。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11、施工单位在营业线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严格坚持封闭要点制度,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必须向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必需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施工单位方可申请开通线路。施工单位要接受监理单位、铁路运输及设备管理等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
12、改。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作业时间时,必须提前通知运输部门并获准同意,方可继续施工。12、铁路营业线施工中,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施工单位必须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视线不良地段应增设中间联络员传递信号,与运输部门密切联系,作好记录。13、营业线施工过程中发生妨碍或危及行车安全情况时,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措施排除险情。必要时可拦停列车并通知运输部门共同排除险情。14、营业线施工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铁道行业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设置完善、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15、营业线施工的重点工程及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等施工作业项目,严禁分包给不具备相
13、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短期雇佣的劳务人员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等工种,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企业对所使用的非本企业施工队伍确保行车安全负全部责任。16、铁路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抢救抢险应急预案。因施工造成的行车事故,必须按照铁道部事规的有关规定,要立即报告运营部门。同时,必须全力以赴组织现场抢救、抢险,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五、涉及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控制重点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成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即安全质量部,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14、任制;在每个队业设安全员,专职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督促施工单位明确各级人员的工作范围、安全责任和考核标准,要求各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要求专业施工队安全员负责每个工作班的现场盯岗。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的落实,严格考核,形成群体保安全的合力。(3)督促施工单位深化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施工单位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安全培训、宣传教育活动,树立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形成自觉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氛围。对参加施工管理和作业的全部人员(包括民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另外,对从事施工防护、
15、爆炸、电力、高空、起重、压力容器等特种作业人员,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同时,结合施工任务的变化和季节、自然条件变化,现场实际,针对具体施工项目,区别不同岗位,适时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考试,严格持证上岗,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各工序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安全分析会议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议,重点分析当前现场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各种基本规章制度和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事故险情及隐患的原因、各级安全负责制的执行情况和各施工队之间的安全考核评比情况。(5)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落实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在工程施工前,加强落实作业人员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并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按照规定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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