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地区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情况统计表(交水运92表)6(三)港口生产安全事故伤亡统计表(按泊位主要用途)(交水运93表)7(四)港口生产安全事故伤亡统计表(按事故类别)(交水运94表)8(五)港口生产安全事故伤亡统计表(按事故原因)(交水运95表)9四、附录事故分级标准13一、总说明(一)为切实加强全国港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做好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从而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事故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港口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
2、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二)本报表制度统计范围为港口企业在港区范围内从事港口作业过程中因安全问题引发人员重伤及死亡的事故。(三)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港区的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港口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港口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统计报表。(四)本报表制度包括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和季报表。对于事故快报工作,港口企业一旦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必须填写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上报至交通运输部
3、。若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港口企业应当填写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在2小时内将快报表上报至交通运输部,同时将快报表抄送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若发生较大事故,港口企业应当填写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立即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将该快报表上报至交通运输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若发生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港口企业应在1小时内上报至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将该快报表逐级上报至交通运输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分级标准见附录。对于事故季报工作,各地港口企业应当在每季度后3
4、个工作日内将上个统计期(即上季度)的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报送至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季度后6个工作日内将上个统计期(即上季度)的本港区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报送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个统计期(即上季度)的本行政区域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汇总,按要求将报表报送至交通运输部。如在统计期内未发生事故,可不填报统计表。(五)上报统计资料须标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六)快报表和季报表均以传真件先期报送,正式文件可以后报,但应确保数据一致
5、性。(七)出现错、漏报事故报表的情况,发现后应及时报送更正后的报表。如超过48小时,一经发现存在问题,视为谎报,视情节在行业内给予通报批评。(八)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司负责解释。12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页码交水运91表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不定期全部港口港口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发生后按时限上报报表及电子邮件4交水运92表地区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情况统计表季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季后10日报表及电子邮件6交水运93表港口生产安全事故伤亡统计表(按泊位主要用途分)7交水运94表(按事故类别分)8交水运95表(按事故原因分
6、)9(一)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表 号: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71 号填报单位: 200 年有效期至:2010年10月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事故发生地事故单位名称预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死亡人员数量人重伤人员数量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法定责任人职工总数注册经营业务事故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报表接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司电话:(010)65292637传真:(010)65292638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交水运91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指标解释1事故发生时间:应
7、以24小时制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并精确到分钟,即年、月、日、时、分。2事故发生地:指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区、镇)、乡(镇、街道)、港区、港内具体位置。3预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需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4事故简要经过:简要描述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5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初步分析事故类型、原因。6抢险救援情况:描述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抢险救援措施情况和措施取得的效果。7事故调查联系人:应填写事故单位的一位联系人,最好为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二、填报说明1港口企业在本单位发生死亡1人以上事故时应当填写本表。2如果事故造成人
8、员失踪,不能确定有人死亡,可不填写本表。3若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港口企业应当填写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在2小时内将快报表上报至交通运输部,同时将快报表抄送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4长江干线发生港口生产安全事故时,若其为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应在将快报表上报至交通运输部的同时,抄报长江航务管理局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二)地区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情况统计表200 年 季度指标序号港口职工总数(人)总起数(起)伤亡死亡重伤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其中: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2人一次死亡3-9人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起数直接经济损失甲乙12351011131415161718合计辖区甲港辖区乙港辖区丙港辖区丁港统计负责人: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三)港口生产安全事故伤亡统计表(按泊位主要用途分)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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