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版特定要求1申请书原件纸质2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4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等居住情况证明5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离婚协议书、家庭成员就学证明、家庭成员服兵役证明6残疾人证、其他专项生活救助(优待)证明7退休证、养老证明、失业保险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关就业失业证明)、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证明8患病诊断书和医疗费支付凭证、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损害赔偿结算单或法院判决书9老年人要提供子女工作单位及收入证明情况九、办理方式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XX和XX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十、办理流程(一)受理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XX和XX窗口
2、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能当场予以确认的,告知申请人予以受理;数量较多不能当场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二)审查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XX和XX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录入低保信息系统,提交省核对平台进行信息比对,比对结果反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等工作,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申请人理由。符合条件的,及时在村(居委)公示初审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决定机构。(三)决定决定机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证,由决定机构每月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十一、办理时限(一)法定时限省核对平台进行
3、信息比对结果反馈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含决定机构决定时限)(二)承诺时限省核对平台进行信息比对结果反馈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决定机构决定时限)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一)收费项目不收费(二)收费依据(三)收费标准十三、结果送达由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咨询送达窗口经由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最低生活保障证,并由决定机构每月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一)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二)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三)申请人不服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十五、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XX和XX窗口(二)电
4、话咨询XXXX-XXXXXXX十六、监督投诉渠道(一)现场监督投诉(二)电话监督投诉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地址:XX县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XX和XX窗口时间:夏季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冬季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 下午 13: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一)现场查询(二)电话查询十九、流程图XX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XXX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本家庭因月人均收入低于XXX市 区(县)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报告如下: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姓名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5、人基本信息家庭收入信息家庭财产信息类别获得者姓名月平均金额(元)财产类别财产价值(信息)持有人姓名就 业收 入银 行 储 蓄股 票经 营基金等 有价证券养 老保险金失 业商 业 保 险赡、抚扶养费房 产车 辆农村农副业生产等收入其它需要登记的贵重财产其 他合 计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家庭经济状况诚信申报并同意核查承诺书(授权书)本家庭郑重承诺,本家庭提供的收入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本家庭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家庭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变动,将按要求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和相关机构主动报告。本家庭同意XXX市民政局和本家庭所提出申请的区(县)民政部门向所有涉及到
6、本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查询、核对本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亦同意所有涉及到本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将所需资料和信息提供给XXX市民政局或本家庭所提出申请的区(县)民政部门。特此承诺(授权)。家庭成员签字:1. (指模 ) 2. (指模 ) 3. (指模 ) 4. (指模 ) 5. (指模 ) 6. (指模 ) 年 月 日 区(县)民政局年 月 日XX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类: 编号:户主姓名性别婚姻状况照片家庭总人口数家庭保障人 口 数户籍地址居住地址家庭成员情况与户主关 系工 作 单 位身体状况月总收入合 计赡、抚(扶)养人家庭人口核定赡抚养费合 计月 收入、补差情况保障标准家庭月总收入家庭月补差金额增发10%增发20%增发30%单独保障合计保障金额人数金额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 委 会(村委会)意 见 公 章 经办人签 名主 任联 系电 话街道(乡镇) 公 章 负责人区(县)民政局意见 同意月保障金 元, 从 年 月起发放。本家庭因月人均收入低于XXX市 XX县区(县)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报告如下:张三户主本人132529*XX县XXX镇XXX村李四配偶张xx长子长女张三 申请时间:20XX年6月11日1. * (指模 ) 2. * (指模 )男已婚132529*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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