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副总经理、各项目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评审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 主要内容 1、对项目策划方案(包括单项策划方案)进行评审。 主要包括项目定位、工作计划、组织(合作)形式、执行团队构成、盈利模式、项目预算等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2、对项目执行结果进行评价。结合现场观摩、客户评 价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出具评价意见。 评审管理要求 1、项目策划方案应于执行前完成评审,确定方案是否 通过以及调整内容,签署执行意见,同时明确项目团队成员; 2、项目结束后十日内必须进行项目评价,出具评价结论及奖惩意见。 3、评审方法及程序。 评审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其他成员参与完成,并出具会议纪要;会议纪
2、要作为修正策划方案及相关意见表述依据,经主持人签字认可后,与评审文件和项目方案一同存档管理; 项目策划方案,由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方案汇报,评审委员会提问,项目负责人答疑并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最终形成评审意见并对项目方案修改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项目执行结果评价,由财务部经理宣读项目决算结果,评审委员会成员提出评价意见,项目负责人进行解释说明,最终形成评价结论并出具奖惩意见,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本实施方案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XXX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2017 年X月X日篇二: 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机构组织形式 (二)工作目的 为了保证在规定的标准期限内,采用
3、合理的审核方式、符合的人员配置、严谨的控制制度、恰当的争议解决机制完成委托的工程项目审核工作,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造价评审项目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评审、合议、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四) 工作流程 根据财政部门要求,针对评审项目造价高低进一步分为大型(评审项目造价5000万元以上)、中型(评审项目造价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内)、小型(评审项目造价500万元以内)评审项目,分别制定相关评审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大型评审项目 接受评审项目后成立项目组: 包括项目负责人、主审、评审人员、
4、资料员,项目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兼任;主审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担任;评审人员由从事五年以上评审工作的注册造价师担任(各相关专业造价师安排一名,无相关专业造价师由从事八年以上评审工作的专业造价员代替),资料员由从事两年以上档案管理专业人员担任;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各阶段的时间计划;整个评审过程分为评审准备阶段、评审实施阶段、评审报告阶段。从接受评审项目至提交完整书面审查结果在60天内完成。 评审准备阶段(本阶段用时5天) 1、收集资料,业主应提供如下资料(但不限于):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发包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有关会议纪要; (3)施工
5、图纸(含设计变更)、竣工图纸; (4)工程预、结算书; (5)监理单位的有关文件; (6)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甲供设备和材料明细表; (8)招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9)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10)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作业指导书; (11)开、竣工报告; (12)各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 (1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书等; 由资料员收集同时逐项核对,逐一清点交接,办理签收手续,并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核对,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资料,进行补办相关手续,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按要求填写余杭区财政局委托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
6、交情况表。凡未按期提供资料,在评审过程中补充的,均需要评审项目委托单位同意后业主单位出具核增说明。 2、资料收集并核对完毕后由项目主审分配给各专业评审人员,各专业评审人员拿到各自的资料后,进入资料熟悉阶段。针对资料进行全面的审阅,明确工程项目概况,立项批文,招标情况,开竣工时间,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结算调整的要素,现场踏勘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3、根据评审项目的类别和复杂程度并在不同的评审阶段采用不同的评审方法并上报委托评审单位通过后执行。重点审查法:余杭区财政局委托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情况表。凡未按期提供资料,在评审过程中补充的,均需要评审项目委托单位同意后业主单位出具核增说明。 2、资料收集并
7、核对完毕后由项目主审分配给各专业评审人员,各专业评审人员拿到各自的资料后,进入资料熟悉阶段。针对资料进行全面的审阅,明确工程项目概况,立项批文,招标情况,开竣工时间,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结算调整的要素,现场踏勘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3、根据评审项目的类别和复杂程度并在不同的评审阶段采用不同的评审方法并上报委托评审单位通过后执行。重点审查法。专业评审人员根据现场勘察及市场调查等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完成工程结算造价各项评审工作。向主审提交余杭区财政性项目工程结算评审初审报告,在主审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提交余杭区财政性项目工程结算评审初审报告,客观、真实反映评审意见,报财
8、政部门备案。 第二步评审核对洽谈(由各专业评审人员及主审完成,项目负责人参与现场复勘整个过程,用时20天) 评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在财政部门的组织下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项目评审单位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提供专业造价咨询服务,根据核对、洽谈结果对照项目评审初审报告调整工程造价,同时按要求完成余杭区财政性项目结算审核洽谈纪要。 工程量计量应依据施工合同、图纸、工程变更联系单、工程验收隐蔽资料、监理日记、现场勘察纪要等资料,结合相关法规、标准实事求是按实计量。对工程量争议,由财政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并参与现场复勘工作,专业评审人员按要求做好余杭区财政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现场
9、复勘纪要 (1)对实际施工的各分项工程逐项进行核查,有无增加工程或未曾施工的内容; (2)对实际施工用材与预、结算用材在品种、规格、数量方面出现不一致的重点进行核实; (3)要对必须丈量工程项目的面积、体积、长度和高度进行实地丈量。 在准确评审计算工程量后,首先要对定额套用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详细的评审。重点审查工程结算中定额套用是否准确,有无高套或生套定额,从而抬高工程造价行为。在具体审核中,经常发现有些施工单位采取低套高、少套多等手段,来增加工程的直接费,还有的在编制工程结算时,套用了综合定额后,又套用单项定额,重复计算费用。对不符合工程定额套用实际情况的,要进行调整,从而体现评审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其次,要对工程的费用进行评审,工程评审人员要仔细审查工程类别与性质,因为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以及同类性质不同规模的工程,等级不同,其间接费率计取各不相同,防止施工单位高套工程类别和改变工程性质取费的行为。 评审证据是作出评审结论的基础,评审中取得的证据资料包括各种计算表、汇总表、分析表等,评审人员在审核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均应取得可靠的证据:余杭区财政性项目工程结算评审初审报告,在主审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提交余杭区财政性项目工程结算评审初审报告,客观、真实反映评审意见,报财政部门备案。 评审证据是作出评审结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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