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第一条 双方的责任22第二条 发包人应遵守的内容24第三条 承包人应遵守的内容25第四条 违约责任2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0 第六章 图纸3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3-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涪陵区珍溪镇2017年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珍溪镇2017年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已由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涪发改委发20174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市级投资,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2、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刘家村5、9社,观将村6社、班竹村4社。2.2 招标内容及规模:(1)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a、节水灌溉系统(滴灌网络):建设地点位于观将村3、4社,覆盖面积800亩。b、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地点位于刘家村5、9社,观将村6社,斑竹村4社,生态拦截沟渠5000米。c、田间蓄水池:建设地点位于观将村3、4、5社,工程量为1500立方米。(2)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工程a、兰花洞人工湿地和生态浮床兰花洞人工湿地:包括人工湿地500平方米,湿地进/排水管网4000米。生态浮床:10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马滩河
3、生态渔场。b、居民点污水收集管网居民点污水收集管网包括主管6560米,支管3430米,砌筑井364座、人工湿地350平方米,化粪池2170立方米,湿地出水井6个,建设地点位于刘家村3、4、10社,斑竹4社,马滩河生态渔场。 2.3 招标范围:涪陵区珍溪镇2017年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居民点污水收集管网、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工程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
4、接受联合体投标。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4 本项目共设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年4月 月12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4.2如有疑问,请在2018年 年4月 月17日12: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4.3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
5、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 年5月 月 3日10:00(北京时间)。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3896546433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7号张女士电 话:023-68169682
6、传 真:2018年 年4月 月11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1.1.3招标代理机构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市级投资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1.3.2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为准。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本项目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7、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2)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
8、废标;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3.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须纳
9、入市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有效的入渝备案证;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本单位和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可从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后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按照渝检会20165号文的规定,
10、凡参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主动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其是否有行贿犯罪纪录(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纪录进行核查。发现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备注:1.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均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时间均为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缴纳证明。2.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
11、件的原件备查,投标人须在开标会结束时将原件一次性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原件提交不齐全时,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并报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若在评标公示期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投标人投诉或经招标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
12、.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年 年4月 月17 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投标人质疑区提交质疑。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8年 年4月 月 1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答疑补遗区发布答疑。投标人自行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澄清、修改或对疑问作答的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年4月 月17 日12时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投标人质疑区”匿名提问。2.2.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递交时间:2018年 年5月 月3 日9时00分至2018年 年5月 月3 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18年 年5月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2018 年 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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