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市职称外延延伸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职称外延延伸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经研究,现就全面开展职称外延延伸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从2011年起,凡取得工业电器、泵阀、合成革、建筑材料、塑料加工成型、汽摩配、五金、电镀、不锈钢、锻铸造、眼镜、船舶、橡胶等职称外延延伸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二、继续教育周期及学时要求继续教育的周期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分类,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为5年1个周期,周期内的继续教育脱产学习要达到
2、200学时;助理工程师为4年1个周期,周期内的继续教育脱产学习要达到128学时;技术员为2年1个周期,周期内的继续教育脱产学习要达到64学时。一个周期学时可以集中培训,也可以分散培训。此外,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申报晋升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继续教育周期及学时要求实行过渡办法,具体规定如下:(一)晋升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2011年度申报时,必须完成32学时(其中公共必修课要达到8学时);2012年度申报时,必须完成64学时(其中公共必修课要达到16学时);(二)晋升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2011年度申报时,必须完成32学时(其中公共必修课要达到8学时);以此类推,到2014年及以后申报时,
3、必须完成一个周期,即128学时(其中公共必修课要达到32学时)。(三)晋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人员,2011年度申报时,必须完成40学时(其中公共必修课要达到8学时);2012年度申报时,必须完成80学时(其中公共必修课要达到16学时);以此类推,到2015年及以后申报时,必须完成一个周期,即200学时(其中公共必修课要达到32学时)。三、继续教育的科目及课程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三个模块: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其他形式。(一)公共必修课的具体课程由市人事局指定。(二)专业选修课以专题讲座等形式为主,介绍建设行业的发展趋势、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标准,国内外新概念、新技术的应用,以
4、及热门、热点的课题。课题目录委托各行业协(商)会负责制定,并于每年年初公布。(三)其他形式主要是技术人员参加在职专业学历教育和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知识讲座等。四、继续教育的组织安排职称外延延伸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行业开展培训,委托行业协(商)会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今年办班计划由受委托单位按温人教20112号文件要求报市人事局备案,并组织实施。五、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和使用(一)执行继续教育与职务晋升相挂钩的政策。对未按要求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二)实施继续教育网络登记管理和验审工作。今年将全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登记证书的注册发放,实施继续教育登记、验证等网络化管理。 今年是全面开展职称外延延伸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第一年,请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事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处理好工学矛盾,分批分期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二一一年三月八日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 通知 温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11年3月8日印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