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地址:阳江甲方:阳江供电局乙方: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 500kV蝶岭站至砚都站线路工程经广东电网公司批准建设,为了工程的顺利开展,确保该工程按时投产,经双方协商,现甲方将该线路工程的杆塔占地补偿、线路走廊青苗(包括果树、竹木、经济林、农作物等所有地上附作物,下同)赔偿、施工临时占地、施工道路、石场封迁及线路走廊房屋拆迁赔偿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双方协议如下:一、本工程的工期及要求1、本工作要求根据该线路工程的施工计划同步进行。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要按照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配合好工农关系处理工作,不得随意延误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3、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线路走廊的杆塔占地补偿、线路走廊青苗
2、赔偿、施工临时占地、施工道路、石场封迁及线路走廊房屋拆迁等工作,并取得沿线镇政府、管理区及农林场和甲方的认可。竣工一星期内将全部杆塔占地补偿、线路走廊青苗赔偿及线路走廊房屋拆迁等资料按要求提供给甲方。4、乙方负责同沿线镇政府、管理区、农林场等单位和个人的联系,相应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及青苗赔偿工作小组,提供联系人名单、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给甲方及施工单位,乙方要协调处理好线路施工中出现的工农关系问题,保证工程顺利进展。二、承包的工作内容以及范围1、500kV蝶岭站至砚都站线路工程的杆塔占地补偿、线路走廊的青苗赔偿、施工临时占地、施工道路、石场封迁及线路走廊的房屋拆迁赔偿工作。2、房屋拆迁、石场封迁由
3、乙方负责完成,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因拆迁造成影响工程施工及安全的责任由乙方承担。3、工作内容:乙方负责该线路走廊的杆塔占地、线路走廊树木砍伐、施工道路的青苗赔偿、房屋拆迁、石场封迁及施工中损害的青苗赔偿(包括设计测量及交桩损坏的青苗赔偿)。三、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承包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承包总价的30%给乙方开展工作,以后每月按青苗赔偿工作的进度拨进度款,进度款的拨付以乙方提供监理和甲方认可的青苗赔偿工作报告书为依据,并经监理确认。进度款拨至80%时停止拨款,直到工程竣工后一个星期内将全部青苗赔偿资料按要求提供给甲方后一次付清。2、每次拨款前,甲方审核乙方开具的发票合格后,方可支付给乙方唯一
4、指定的帐号。3、甲方有权审查青苗赔偿等费用的使用情况,有权制止与本工程无关的开支。4、甲方协调乙方与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乙方责任:1、乙方砍伐线路走廊竹木、房屋拆迁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标准执行,两边导线之间及边导线垂直投影两侧向外侧延伸各20米范围内的竹木均要进行清理。如实际中某地段确不须砍伐,则应按不影响今后线路安全运行为原则,但必须征得甲方和监理单位认可。凡线路走廊内不作砍伐的竹木,乙方均须用文字表述所在范围及其原因。2、乙方签订承包协议后,必须派出青苗赔偿工作组及时开展工作,不得延误工期,如延误工期,按违约处理,超工期一天按总承包价的千分之一处罚。3、乙方的所有青苗赔偿、杆塔
5、占地、房屋拆迁的付款凭证、赔偿协议均要有受赔方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发发票),并盖所属管理区的公章和经办人、领款人的签名。收款人属自然人的,要签名并加指模。如有镇或其他政府部门参加,应有其经办人签名和部门盖章作鉴证。在永久性占地的付款凭证和协议应有镇级以上国土部门盖章以及经办人签名。上述凭证和协议在工程竣工后,必须分类装订成册,完整移交甲方一式两套,其中最少一套原件,一套复印件。4、在承包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5、乙方青苗赔偿工作组应按照施工地段分工负责,并按照施工计划紧随施工单位做好青苗赔偿工作,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协调好各方关系。如因本协议中属乙方负责的工作而涉及到施工单位人员
6、和设备安全,责任应由乙方承担。6、乙方必须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完成工程的青苗赔偿、石场封迁及房屋拆迁工作。7、在承包协议要求的期限内,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所承包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五、承包赔偿:500kV蝶岭站至砚都站线路工程的线路走廊青苗赔偿、施工道路青苗赔偿、占地补偿、石场封迁、房屋拆迁及施工中损害的青苗赔偿费用合计人民币¥2903438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万叁仟肆佰叁拾捌圆整)。如果实际青苗赔偿费支出超过省公司批复价(省公司未批复概算),不足部分的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六、本承包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七、本承包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乙方: 代表: 代表: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 二八年元月 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