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5.2范围适用于本试验室开展的检测工作。15.3职责15.3.1业务室负责样品收发和保存、检测任务分配、检测报告的编制、打印和发放以及资料归档,并负责检测工作的质量监督。15.3.2检测室负责组织安排完成检测任务,记录检测原始数据。15.3.3授权签字人签发检测报告。15.3.4质量负责人负责对质量监督计划的审批。15.3.5质量监督员负责检测工作质量监督。15.4程序15.4.1检验业务的受理15.4.1.1本中心常规样品的检验,由质检室抽样人员按规定进行日常抽样并做好样品唯一性标识。15.4.1.2本中心临时样品的检验,由各来样单位通知质检室,质检室安排人员及时取样分析。15.4.1.
2、3 外来样品的检验,由质检室同客户洽谈确定检验的性质(评定性、仲裁性、委托检测等),检验依据,检验的内容,样品提供方式和数量,所需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工作时间和费用等。客户填写检测委托书,质检室填写试验委托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取检测报告的凭证,一份留存。15.4.1.4质检室填写试验委托单与样品一并送交检测试验室。留存样品按样品的抽取和样品管理程序。15.4.2检验工作的实施15.4.2.1检验人员在接受检验工作后,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熟悉检验依据和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样品预处理,选用合格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环境条件,检查试验线路,领取所需耗材,选用原始记录表格,检查计算机和自
3、动设备的程序等。15.4.2.2检验工作中,应按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仪表、认真观察并采集数据,做好检测记录。15.4.2.3在检验过程中,如果出现被检验工作异常,首次测量超差、测量结果出现异常值、测量结果离散太大等情况时,则应停止检测,立即对被测样品、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如实记录在检验记录上,待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认符合要求,报请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重新检测。15.4.2.4出现边缘数据时,应增加复测次数,并逐次记录。15.4.2.5检验过程中因出现停电、停水、停气、检测仪器故障以及工作失误而中断时,若中断不影响检测质量,问题排除后,可继续进行检测,并在记录中注明所发生的
4、情况,若中断影响检测质量,则应重新检测。15.4.3检验原始数据的记录与处理 检验人员及时如实记录分析的原始数据,并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数据的计算与处理,具体按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进行。15.4.4检验报告编制、复核和审核15.4.4.1检验报告由检验人员对原始记录进行复核并确认无误,经复核、审核并签名后,并加盖检验专用章后,报送至业务室。15.4.4.2检验报告的管理按证书报告管理程序进行。15.4.5检验后样品的处理检验后的样品严格按样品管理程序的要求执行。15.4.6检验人员应定期进行互检,以保证检验工作的准确性。15.4.7技术人员负责定期对所留样品进行抽检,对检验工作进行监督。15.4.8由于本中心检验条件、技术能力、样品等原因无法全项检验,部分项目需由分包实验室检验时,业务室应向客户说明,征得客户同意,具体按检验分包管理程序执行。 具体检验工作见检验工作程序图15.5相关文件15.5.1证书报告管理程序15.5.2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15.5.3样品管理程序15.5.4检验分包管理程序15.6记录表格15.6.1 检验原始记录15.6.2 互检原始记录15.6.3 抽检原始记录15.6.4 检测委托书15.6.5试验委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