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510投标文件的组成511投标报价512. 投标货币613投标保证金614投标有效期615投标文件的签署、形式及装订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7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717投标截止时间818迟交的投标文件8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8五、开标及评标820开标821评标委员会922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923投标文件的澄清1024评标及定标1125评标过程保密11六、授标及签约1126定标原则1127.中标通知1228签订合同1229招标代理服务费12第二章 合同格式13第三章 招标书15一、招标主要内容15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6三、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信息:17第四
2、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18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19一、投标函、投标报价201.投标函202.开标一览表21二、资格证明文件221投标人概况222投标人房屋产权证明材料233.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244.法人授权委托书245. 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要求在该项目实施前3年内(2009年1月1日至今)无犯罪记录)25第六章 评标办法26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l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活动。1.2招标人指*。2合格的投标人2.l 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仓库租赁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2.2 投标人参加本次
3、招标活动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书”规定的条件。2.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3投标费用无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法律适用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l 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5.2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l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招标书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
4、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评标办法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6.3 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7招标文件的澄清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8.l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对
5、招标文件用更正方式进行修正。8.2 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投标人。更正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3 当招标文件与更正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为准。8.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按8.2条规定的方式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投标人。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9.l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9.2 投标人已印刷好的资料如工作制度、服务方案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
6、准。9.3 除在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9.4 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l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目录及有关格式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10.1.l 投标函、投标报价及相关证明文件。10.1.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0.2 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1投标报价11.1 本次招标报价基础为每平方米月租金,同时按照招标人要求的租赁期限和投标人提供的仓库面积,计算出投标总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需要同时提供每平方米月租金和投标总价。11.2 招标代
7、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12. 投标货币投标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金额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执行。13.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签名报到之前交纳。13.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转账支票。13.4 若投标人不按第 13.l、13.2和13.3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13.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l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退回。13.5.2 落标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
8、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13.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或撤回投标;(2)中标人不按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6)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投标有效期14.l 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
9、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5投标文件的签署、形式及装订15.l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执行,每份投标书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5.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15.3 投标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10、签名或加盖公章。15.4 投标文件须固定装订成册。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6.l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投标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投标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16.2 投标专用袋(箱)上须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注明: (l)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2)分包号(如有): (3)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16.3 投标文件未按第 16.l和 16.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17投标截止时间17.l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11、“招标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17.2 若招标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8迟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l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9.2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5条规定签署,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第 16.2条规定标记,还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
12、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19.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19.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五、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l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20.2 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办理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和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20.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其它招标文
13、件所规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如样品递交等)。20.4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20.5 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13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0.6 按照第19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2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该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2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
14、符合性审查22.l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1)资格证明;(2)投标保证金;22.2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3)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22.3 所谓偏离是指投标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数量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废标处理(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7)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由注册地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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