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制度适用于在江西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饶经济技术 开发区武夷山大道“白改黑”(含吉阳路开发区段)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使用。二、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1、组织机构:甲方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农民工工资监管,项目经 理为第一责任人,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2、管理职责(1)负责监督下发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发放农民工工资。(2)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宣传、协调、监督和追究违 约责任等工作。(3)须配备一名劳务管理人员,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管理工 作。三、用工要求1、须对所有进场农民工进行登记备案,备案资料包括所有农民 工身份证复印件。2、所有农民工须认真登记人员登记表并
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须对农民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建立农民工管理档案,农民 工管理档案包含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进场时间、离场时间、家庭住 址、联系电话等。4、乙方不得使用无身份证的劳务人员。5、乙方在项目实施时必须建立录用农民工的用工花名册,人员 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人员变动的7个工作日内)并上报。四、支付原则及支付流程1、支付原则(1)工程节点支付原则。(2)优先于工程款支付的原则。(3)及时、足额发放的原则。(4)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每个工程拨款节点,由劳动监察管理部 门监管发放。2、支付流程(1)工程达到付款节点时,须先将农民工考勤表等资料复印件 报项目经理查看。(2)项目经理部须配合劳动监察
3、管理部门监督工资发放。(3)农民工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工资,并在签收栏签字,工资支 付清单交项目经理部存档一份。六、日常管理1、须对所有农民工进行每日按时考勤,并如实填写考勤记录, 项目经理每日共同核对确认考勤记录,作为计算农民工工资的依据。2、须按月做工资表,工资表与考勤表的人员相符且顺序一致。项目经理部报送的工资表与考勤表必须有农民工本人的签字和手 印,经项目经理部审核确认合格后留存备案。七、其他规定1、对本制度的严格执行。八、附则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2、本制度解释权归江西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饶经济技 术开发区武夷山大道“白改黑”(含吉阳路开发区段)工程EPC总承 包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