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书;(四)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系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岗位证书。第三条 资格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是对证书持有人专业水平科学评价的证明,是就业、聘任、任职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凭证。第四条 职称、资格证书、特殊岗位、特殊工种证书的保管(1) 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建造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经济师、试验工程师的证书原件由经营公司统一保管、使用;基层单位保管复印件并建立台账;(2) 高级技师、技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政工师、律师、房地产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人的证书原件由基层单位保管建立相应台账;(3) 特
2、殊岗位、特殊工种证书由基层单位保管并建立相应台账。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学考证(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于取得市政、路桥、港航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取得其他专业一级建造师证、造价工程师证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二)对于取得正高级职称者,一次性奖励15000元/人,取得建筑工程和路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 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其他专业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和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试验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取得其他专业工程师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三)对于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者,一次性奖励800元
3、/人。第六条职称、资格证书使用补贴(一)一级建造师(领取补贴以在公司注册证书的注册时间为标准进行发放,未办理注册不发放补贴;对于已注册的,按文件公布执行日期为准)持有一个专业证600元/月持有两个专业证(600+300)元/月持有三个专业证(600+300+150)元/月持有四个专业证(600+300+150+75)元/月(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领取补贴以在公司注册证书的注册时间为标准进行发放,未办理注册不发放补贴;对于已注册 的,按文件公布执行日期为准)400元/月;(三)正高级工程师800元/月,高级工程师 、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技师500元/月;(四)工程师、试验工程师
4、、二级建造师、会计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政工师、律师、房地产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人、技师300元/月;(五)对于一人多证的情况,(一)、(二)、(三)项补贴可累计发放,其他项不可同时享受,以最高项补贴为标准发放。第七条 公司员工所考证件必须在公司注册、管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对于证件未放公司统一管理人员,不享受职称奖励和补贴, 不得参与公司“评先、评优”活动,同时在干部任命选拔、考核过程中一票否决。第八条 各分子公司做好本单位证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排查工作,对于证件在公司外部注册人员,请在文件公布之日将相关证件注册关系转到公司注册、管理。第九条 凡具备报考条件未报考者,取消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第十条 领取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补贴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证书管理协议(具体内容附后),一式三份,人力部、所在单位、本人各持有一份,方可发放以上补贴。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办法自行废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花名册章):系列名称:年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在单位专业名称资格名称 说明: 1、表中“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2、表中“专业名称”反映申报评审或考试通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所从事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