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答辩本答辩书格式应被用于依照互由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于 1999 年 10 月 24 日批准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政策),和由ICANN董事会于2009年10月30日批准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规则),及自2012年7月26日起生效的ADNDRC关于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补充规则(补充规则)的规定,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北京秘书处提请投诉之答辩。(注:若填写过程中遇有不适用之项目,请填入“不适用”)1、争议域名(完整名称)(若以下横线上空白处不敷填写,请另附A4纸并以相同格式提供信息) 1. 4. 7. 2. 5. 8.
2、3. 6. 9. 2、对争议域名之注册商及其详细联络信息的说明: 3、被投诉人首选联系方式 投诉人首选联系方式 (请在相应的方框内画) (请在相应的方框内画)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邮寄 邮寄 传真 传真 4、当事人详细联络信息(如果投诉人/被投诉人为一个以上,请以所另附之A4纸详细注明每一方的详细联络信息,并简要说明其加入本共同之诉的理由)被投诉人 投诉人 名称 名称 地址 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法律地位 法律地位 公司注册地 公司注册地 主要营业地 主要营业地 受权代表(如有): 受权代表(如有): 姓名 姓名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对于是否有与本投诉所争议之域名相关的任何已开始或终结的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的说明:(证明文件附后)6、对于投诉人的投诉全部或部分地予以承认或否认:7、对有关投诉不能成立的事实及法律理由的扼要归纳: (字数以3000字为限)8、所寻求的救济方式: 9、被投诉人选择将本争议交由一人专家组/三人专家组裁决:(删去不适用之处)10、如果有三名意欲推举的专家,请在下处依优先顺序列明,并注明其详细的联络信息: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