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目标房屋基本情况:1.房屋坐落:沈阳市(包括房间号)2.建筑面积3.房屋所有权证号码:4.房屋归属:甲方个人所有二、2009年月日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上述目标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办公,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该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三、2013年月日甲方与丙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上述目标房屋出售给丙方,丙方已将购房款全部支付完毕,该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四、因在乙方租赁期限内,目标房屋将发生所有权变动,三方特作如下约定:1.甲
2、、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不影响甲、乙双方在先的房屋租赁合同之效力,丙方应继续履行与乙方的房屋租赁合同直至该合同期限届满日年月日;年月日止,乙方应依照房屋租赁合同平方米,用途2.甲方确认自2014年月日起至之规定向丙方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并有权要求丙方履行作为出租人的相应义务;3.甲方应协助丙方与乙方办理后续交接手续。4.因目标房屋暂时无法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丙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待丙方办理完转移登记后再与乙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七、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八、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1.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一份;2.所转让目标房屋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对应付款收据一份。甲方:(签字)年月日(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