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者发表于1946年,萨特此文的“目的是针对几种对存在主义的责难而为它进行辩护”。同时指出它与其他哲学流派的异同,澄清了各种无意的误解和恶意的歪曲。后篇发表于1980年萨特去世前不久,在其中,萨特一再强调,他的存在主义本质上是一种对人生充满希望的乐观主义哲学。 三、文章结构 (由四部分组成)译者序一译者序二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今天的希望:与萨特的谈话 四、文章主要观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此书开篇作者就阐明,本文的目的是针对几种对存在主义的责难为它进行辩护。首先,存在主义曾被指责为鼓励人们对人生采取无所作为的绝望态度。因为解决的途径既然全部堵塞了,人们必然会认为任何行动都是完全无用的,而终
2、于接受一种观望哲学。再者,由于观望是一种奢侈品,所以它只是另一种资产阶级哲学。共产党人特别指责这一点。我们受到的另一方面责难是,我们强调了人类处境的阴暗一面,描绘卑鄙、肮脏、下流的事情,而忽视某些具有魅力和美并属于人性光明一面的事情;不论从左的方面或者右的方面,我们都被指责为抹杀了人类的一致性,而孤立地看待人类。例如,在天主教批评家梅昔埃小姐看来,我们就忘掉婴儿是怎样笑的。其所以如此,共产党人说,是因为我们的理论是建立在纯粹主观性上建立在笛卡儿的“我思”上:这就是孤立的人找到自己的时刻;在这样的处境,人是无法同存在于自我之外的他人取得一致的。这个我是无法通过我思接触到人的。基督教方面则责备我们
3、否认人类事业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因为既然我们不承认上帝立下的那些戒条和一切规定的永恒价值,那么剩下来的就只有自愿行动可言了。谁喜欢怎样做就可以怎样做,而且根据这种观点,我们将无法申斥任何人的观点或者行动。今天我就是准备答复这些责难;也是为了这个缘故,我把这篇短文称为“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针对这些责难,萨特写了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一文,下面就简单介绍这篇文章的主要观点(一) “存在先于本质”“存在先于本质”是存在主义哲学的中心命题。这个命题不是萨特的个人发明,而是所有存在主义代表者的基本主张。萨特只不过是把它加以通俗地解释和进一步发挥罢了。要理解这个命题,我们得先弄清什么是“存在”,什么是
4、“本质”。 萨特所说的“存在”并不是指现实事物的存在,如太阳、地球、社会、生产关系等等的存在,而是指一种非现实的状态。他把“存在”分为两类,一类叫“自在的存在”,另一类叫“自为的存在”。他的这两类“存在”还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外部世界和自我,因为它们是超现象的。萨特认为,自在的存在“不是那种应有的包罗万象的东西”,自为的存在是“没有内容”的。自在的存在只有在获得了“本质”之后,才“显现”为外部世界,自为的存在只有在获得本质之后,才成为现实的人。据萨特解释,自在的存在是混沌的、偶然的、荒诞的。它没有理由,没有原因,没有自我发展的任何微小源泉。它是一个不能实现自己的内在性,一个不能肯定自己的肯定。
5、它没有过去、现在相将来,它只是存在着。萨特认为,自为的存在,或称“人的存在”,也即人的纯意识,是一个“非实体的绝对”。它不是已成的东西,它还有待于成,它意味着将来,它以虚无化的资格而存在。它具有意向性。意识是主动的、超越的、否定性的,它不会满足于自身的虚无状态,总是力图超出这种状态,不断否定自己。“意识的存在是一切可能性的源泉和条件” 存在与虚无,见存在主义哲学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274页。萨特这里说的意识,还不是那种有内容的意识,还不是“实体”,而仅仅是一种意向性的意识,一种反思前的意识。对此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自在的存在是意识之外不同于意识的存在,自为的存在是意识存在。这两类,“存在”的关系
6、如何呢?萨特认为,从本体论意义上来说,它们是不能相互产生的,不能说谁是第一性的,谁是第二性的。但是,它们也并不是对立的,自在的存在与自为的存在是“处在先天的统一之中”,两者不可分解地联结在一起。离开了自在的存在,自为的存在是不可能存在的,就象一种没有形状的颜色,一种没有音高和音色的声音不能存在一样。两者的统一构成了“实在”的总体。在萨特那里,“本质”也有两类,一类是外部世界的本质,一类是人的本质。萨特认为现象就是本质。这样就克服了把现象与本质对立起来的二元论。但是他又认为,本质(或者说现象)不等于存在,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存在是超现象的,“现象的存在是不能归结为存在的现象的” 存在与虚无,见存在
7、主义哲学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279页。这样,他就把存在与本质(现象)割裂开来了。存在在先,本质在后。那么本质是怎么来的呢?萨特认为,不论外部世界的本质、还是人的本质,都是来源于自为的存在,即意向性的意识。萨特认为对象的本质不是包含在对象之中,而是由意识所授于的。外部世界在获得本质之前,是作为自在的存在而存在的,这种自在的存在是无所谓本质的,但是一与它的自为的存在联结在一起,它就从后者那里获得了本质,从而显现为一个现实的外部世界。关于外部世界获得本质的过程萨特是这样说明的:试拿一件工艺品例如一本书或一把裁纸刀来说,它是一个对此已有一个概念的匠人制造的;他对裁纸刀的概念以及制造裁纸刀的此前已有的
8、工艺同样已心中有数。因此裁纸刀既是一件可以按照固定方式制造出来的物件,又是一个达到某一固定目的的东西,因为人们无法想象一个会制造一把裁纸刀而不知道它派什么用场。所以我们说,裁纸刀的本质,也就是使他的制作和定义成为可能的许多公式和质地的综合,先于他的存在。这个样式的裁纸刀或者书籍就是靠这样在我们眼前出现的。我们这样说是从技术角度来看世界,而且我们可以说制作先与存在。可以看出,对于外部世界的事物来说是“本质先于存在”。而对于人却不是这样的,关于人的本质在萨特看来,由于意识(自为的存在)是主动的、超越的、否定性的,而人之初是空无所有的,只在后来人要变成某种东西,于是就照自己的意志而造成他自身。”(第
9、337页)由此看来,萨特认为人生下来除了他自己以外是别无所有的。人好象一个演员,怎样出场,怎样露面,怎样表演自己,完全是他个人的事。人是自己创造自己的,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完全由白己决定。如他所说:“儒夫是自己造成懦弱,英雄是自己造成英雄。”所以,人的本质也是来源于意识。人的本质是什么呢?萨特认为,人就是他自己,人的本质就是他自己主观创造的特殊个性。萨特说:“人,不外是由自己造成的东西,这就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理。这原理,也即是所谓的主观性。” 存在与虚无,337页(第337页)这个“所谓的主观性”是指个人心理本能的存在,个人的内心体验,自我意识、主观行为和感受等。这就是说人的本质是由人的主观性自
10、行创造的。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就把自己创造成什么样的人。“人,不仅是他自己所设想的人,而且还只是他投入存在以后,自己所自愿变成的人。” 存在与虚无,337页(第337页)萨特认为,人之初,仅只是存在着,没有本质,也没有任的何规定性。但是意识作为一个自为的存在,有能动性和创造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造就自己。人在存在的过程中,不断的自我设计、自我筹划、自我超越,经过自由选择,最后作为自己所要成为的人。总之,“存在先于本质”,意指人不外是自己造成的东西,人首先是一种把自己推向将来的存在物,在开始就有一种自觉性的设计图,人是循着自己的计划,而成为自己的东西。因为人最初只是作为一种单纯的主观性的存在,人
11、的本质,人的其余一切都是后来由这种主观性的存在自由创造的结果。可以自己创造自己,自己规定自己,因此对于人是“存在先于本质”。为了更好地论证存在先于本质,萨特是这样说明的:首先上帝不存在,人并不是上帝按照人的概念把人创造出来的。基督教关于上帝创造人的说法,即上帝先规定人的本质,然后才按其关于人的本质的规定把人创造出来,是坚持人的本质先于存在,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其次人是个别的人,没有普遍的人性。18世纪的无神论者虽然否定了上帝造人的说法,但却认为有一种普遍的人性,每个个人都是这个普遍人性的特殊例子,这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坚持人的本质先于存在,实际上这种普遍的人性是没有的。“对我来说,不存在先验的本
12、性;所以,人是什么还没有得到确定。”也就是说无神论者在主张在人的存在之先就已经有人的抽象本质了,而具体的人的存在就是这抽象的共同本质的体现。因此,萨特认为无论上帝创世说或18世纪的无神论哲学家,都没有摆脱“本质先于存在”这个古老的哲学传统,而只有存在主义哲学才提出了与之相反的命题。既然没有创造人的上帝,又没有人的普遍性,那么就是人首先存在,然后自己创造自己的本质,成为某个样子的人。“我们说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是什么呢?意思是说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如果人在存在主义者眼中是不能下定义的,那是因为在一开头人是什么是说不上的。他所以说得上是往后的事,那时候他就会是他
13、认为的那种人了。”在他看来,人开始只是存在着,他既不善,也不恶,既不是英雄,也不是懦夫,总之还不是一个具有本质的人。只是到了后来,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经过自己的选择,或者成为一个基督徒,或者成为一个无神论者,或者成为伊戈尔资本家,或者成为一个无产者。每个人经过自己的选择,成为某种人,这才是他的本质。由上可以看出,萨特论证的存在先于本质,否定了人的本性、本质是由上帝创造的,宣布“上帝并不存在”可以看出他的存在主义是一种无神论存在主义,与此同时否定了“性善论”和“性恶论”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萨特宣称他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理论是一种给予人的存在、人的自由、人的价值和人的尊严以高度重视的理论。他说,“
14、这种理论是唯一给人尊严的理论,是唯一不把人还原为东西的理论。一切唯物主义的结果,都是把一切人看成是东西,即是说把人看成是一堆受必然关系决定的反应所组成的总体,和构成一张桌子、椅子、一块石头的现象和性质的总体毫无相异之处。我们明确的愿望是把人类世界建立为一个和物质世界有所不同的价值总体”(二)自由选择从“存在先于本质”这个基本前提出发,萨特论证人是“一种自由的存在者。”萨特认为,假如存在确实是先于本质,那么就无法用一个定型的现实的人性来说明人的行动。这就是说人生在世如何行动完全是自由选择的结果。因为萨特和海德格尔一样认为人是被“抛掷”到世间来的一种存在物,世界上每一个人都不知道从何处来,也不知道怎样来到世间。人来到世间以后,就是一个自动的、孤独的人,除了自己以外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我们后无托辞,前无辩护,我们是孤身独立,无可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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