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土地位置:甲方同意将座落于 自留山,其中 自留山转让给乙方经营,面积约 亩,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营,土地四边界为:东至何府祖祠边自立标志,南至自 立标志,西至麻竹窝山岗顶标志,北至岑岗何立成山界已立标志。二、价格:甲方出让经营权时限为长期,每亩转让金万元(此价格包括 现有山上林木及其它设施)共 亩,总金额 元()o三、付款方式:第一期:双方签立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定金贰拾桀万元(: 元)。第二期:甲方办理完相关证明资料或办理过户手续交付给乙方立 界后无争议,乙方再付款 元(元)。第三期:待甲方协助乙方在自留山内建好房子后,一个星期内付 清余款 元(元)。四、经营权时限与面积测量方式:1、
2、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自留山经营权为长期。双方签订转让合同 并付清第二期款后,如国家、政府建设需要征收土地时,乙方同意有 关部门征收该土地,不论征收人员测量地立界内亩数多少都归乙方所有。全部土地补偿金和树木、果树及其它地上的设施征收补 偿金都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征地手续。如果所有征 地补偿金须经甲方帐户,属乙方部分补偿金必须在款到甲方帐户后七 天内转到乙方帐户上,拖延时间每天按1%违约金赔付给乙方,如政府 有补偿建设用地的,甲方须无偿协助乙方办理。2、面积测量方式:按平面测量方法计算面积。五、乙方付清二期款给甲方后,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立界自留山及全部果树使用权属乙方使用,甲方协助乙方到有
3、关部门办理政 府许可经营的各种项目,审批手续、挖土坪整、种植果树、可自行经 营、合伙经营、转让给他人经营。六、土地使用权属保障约定:甲方应保证出让给乙方的芒头窝自留山使用权及山上果树、设施 无产权纠纷,乙方在使用该自留山时,(四边界至)有纠纷应由甲方负 责解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保证该自留山有权属 的家庭成员愿意转让该自留山经营权,并保证十八岁以上家庭成员在 转让协议书上签名。七、双方违约责任:1、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违反以上约定,甲方应将定金款加壹倍赔 偿给乙方。2、乙方违反以上的约定,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双方 签名交定金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甲方签名:乙方签名:见证单位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