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会员缴纳的会费二企业或个人赞助、校友捐助三校友个人或企业通过校友会帮助而产生效益,向校友会的捐助四利息五其他合法收入。第二条会费缴纳会费是本会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会费按年收取,每年召开校友会大会期间集中收取下一年度会费。凡本会会员均应按照本办法,按期足额缴纳会费。本会会费缴纳标准如下会员每人每年100元人民币。自愿多缴纳会费者数额不限。遇特殊较大开支事项,在会费不足的情况下,由理事会研究解决方案。会员交纳会费有两种方式一是每年1月31日前按本会指定的银行帐户一次性缴纳,并短信通知秘书和各所在单位联系人二是直接交各单位联系人后,统一汇到指定的银行帐户,并将名单
2、发北京校友会QQ群邮箱(QQ群号码258274581)。第三条鼓励会员高于会费标准缴纳会费,超额部分视为对校友会的捐赠。第四条使用原则。会费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量入为出、自我平衡、从严掌握的收取、使用原则。第五条会费使用范围本会经费专款专用,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范围一维持校友会必要的办公费用,接待母校领导、兄弟校友会来访,召开校友会会员大会、理事会等活动的必要开支二为校友会进行宣传及为会员提供通讯录、网站维护等必需的开支三举办各种校友会活动的开支四用于参与母校相关活动的必要开支五经校友会会员大会或理事会批准的其他开支。第六条校友会会费的使用由理事会批准,必须经会长签字,并定期报告理事会。
3、第七条会费管理校友会会费指定专人进行管理。按规定设立收支帐册,专款专用,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挪用、侵占和私分。1、本会会费由本会秘书处负责管理,设立专门账户、收支账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手续,加强财务管理,做到账帐相符、帐物相符。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不得挪作他用。2、所有开支项目应提交理事会审定,所有开支必须有单据凭证,由经办人、秘书长和会长签字。3、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汇报会费收支情况,并通过北京校友会QQ群邮箱(QQ群号码258274581)向全体会员公布。4、会员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如有变化时,应通知各单位联系人并及时通知本会秘书处。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5、每年向校友会会员大会或理事会报告年度会费收取、使用情况,接受会员的咨询、审核并对会员就会费收支情况提出的质疑及时予以答复。第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5月25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第九条本办法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