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城市道路1643城市桥梁1744道路附属设施1945城区水利工程225园林2751基本原则2752园林布局2753园林要素276照明3061基本原则3062照明分类设计指引3063景观性照明3164功能性照明3265城市照明的技术因素 337色彩3571基本准则3572城市色彩定位3573城市色彩控制分区3674城市色彩构成要素及设计指引378城市标识3981基本原则3982城市标识的分类3983城市标识的设计控制4084城市标识具体设计419附录43附录A-1城市风貌控制分区示意图43附录A-2桂林市建筑高度控制区分布图44附录B重要山体分级控制相关规定45附录C重要水体分级控制相关规定
2、46附录D山水城环境建筑高度控制区48附录E重要景观视廊建50附录F文物古迹单位、风景区及周边建筑高度控制52附录G城市重要交通道路建筑退让控制53附录H主要行道树种名录54附录I主要湿生和水生植物名录 57附录J主要绿篱植物名录59附录K主要攀援植物名录62附录L主要屋顶种植植物名录64附录M主要庭院树种名录66附录N特殊植物名录75桂林市城市夜景照明分区控制指引78前言前 言又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地貌形态以散布的孤峰为主要特征,形成群峰环抱,绿水穿城,山、水、城互为依托的格局,这种城景交融的特点使桂林独具一格。加上其自身源远流长、层次分明的古代文化,脍炙人口、千古传颂的山水文化和名家
3、辈出、绚丽多姿的乡土文化以及波澜壮阔、彪炳史册的抗战文化,共同构成了桂林独具的城市特色。如今,桂林的城市性质,社会、文化、经济背景已完全不同于以往年代,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快速的现代化进程,延续千年的古城风貌正受到巨大冲击。在不可避免的城市更新和发展中,如何保护山水城市的格局,延续历史形成的地方传统和城市肌理,探索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展现城市时代风采的新形式、新方法成为历史赋予桂林建设者的光荣责任。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我们需要将多年来在开发建设的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形成的共识,作一个阶段性的归纳和总结,帮助设计师深化对桂林的认识和了解,同时规范城市风貌控制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明确设计引导的方向。通过
4、导则的实施,繁荣设计创作,促进设计界对地方传统的发掘和研究,推动城市建设文化的发展。从而将桂林建设成一个具有独特文化品格和精神气质的、充满魅力的、令人难忘的城市。本次编写的导则侧重于与城市风貌有关的设计方面的控制和引导,是对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相关内容的深化和落实。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1总则;2规划;3建筑;4市政;5园林;6照明:7色彩;8标识。通过本导则的强制推行,进一步统一全市规划设计人员的思想意识,提高守法创新的规划设计意识,提升规划设计的理念。通过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桂林市的规划设计水平,使桂林市的规划设计工作上档次、上品位,探索出桂林独有的地方特色,与时代接轨,与国际接轨。本导
5、则由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写,并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名誉主任:邓纯东、刘明昱、袁绪祥顾问:齐军、周益平、张瑞清、熊声祥李长杰、董永忠、王敬峰、鲁愚力编写委员会:主任:黄家城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张克俭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王代连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总工程师成员:韦伟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覃建民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贺强桂林市综合设计院院长岳福武中化桂林分公司华夏建筑设计院院长罗社高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院长 高建林桂林市园林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黄东林桂林市工业设计院院长 唐忠享桂林市水电设计院院长 熊宇桂林工学院高级建筑师编委会办公室:张克俭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
6、员会副主任游宇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总工程师谷海洪编写组:组长:游宇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成员:熊宇桂林工学院(前言、总则)钟艳晖、郑海涛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谭志民、曾红艺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姜林桂林市工业设计院(建筑)郑海云桂林市园林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园林)刘洁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市政)马劲松桂林市水电设计院(市政)张海、梁丹、舒潇、黄浩宇桂林市综合设计院(照明、色彩、标识)1总则1.0.1桂林市城市风貌特征概述:山环水抱,秀甲天下;文化多元,遗存厚重;城景交融,独具特色;诗画如织,旅游名昌。1.0.2为了更好地体现桂林独特的城市风貌,保护自然山水风光,适应城市建设
7、发展的需要,倡导正确的设计观念和原则,特编制本设计导则。1.0.3本导则对桂林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设计具有指导作用。桂林市其它地区建设项目的设计和管理可参照本导则。1.0.4在桂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设计除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外,涉及风貌内容的设计尚应遵循以下原则:1地域性原则:应尊重桂林市特有的自然山水环境和地理气候条件,因地制宜地创造出适应桂林山水城市格局,彰显桂林山水文化特性,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设计作品,反对缺乏依据地、盲目地跟风和照搬照抄。2历史性原则:应注重桂林城市的历史文化沿革,保护历史的整体性和那些充满文化意蕴的地域、结构和人工构筑物,挖掘
8、历史的风貌元素,将民俗风情、历史文物、传统文化的内涵融合在设计中,承前启后,延续城市历史的文脉。3创新性原则:鼓励对传统建筑形式和建筑材料的创造性运用,强调设计创作应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世界先进设计理念,提倡在继承地方传统基础上的适应时代审美观念拓宽与变化更新要求的创新。4限制性原则:设计师应不断谋求自身在发掘地方传统、追求设计的文化内涵方面的能力和技巧上的进步,积极参与并促进有利于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决议和方案的形成和制定。限制破坏桂林特有的自然山水环境及历史文化遗存的一切设计行为。一切破坏桂林特有的自然山水环境及历史文化遗存的设计行为将会受到谴责。2规划21基本原则2.1.1保
9、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旧城核心地区作为桂林城市文化内涵与特色的重要载体,整体城市风貌控制上应严格保护,妥善利用历史街区、遗迹遗址、名人故居等历史文化资源,妥善利用各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整治、恢复和展示原有历史文化感知元素,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桂林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核心风貌,反映出桂林地区作为中原文化与岭南文化交汇处独有的桂北文化内涵。2.1.2延续山水城市格局漓江、桃花江、两江四湖环绕地区以及西山公园风景区、七星公园风景区、龙泉景区形成的山地绿楔所共同限定的空间,作为桂林山水格局的核心区域。整体城市设计上应突出山水城特征,以“景在城中、城在景中”为城市风貌基本要求,加强山水“绿楔”的控制。城市设计上宜塑造各具特色的中小尺度的山水环境,构建不同层次的“山-水-城”格局,两江三楔涉及的开敞空间和视觉走廊应受到坚决保护。2.1.3保持园林城市骨架桂林城市自然山水景观环境独具特色,外围有由尧山景区、桂海景区、龙泉景区、芦笛景区等围合的大山体绿环,内有由叠彩山、老人山、两山、黑山、南溪山、穿山、普陀山围合的小山体绿环;城中以两江四湖为核心,小东江、南溪河、灵剑溪等水系贯通其中。整体城市设计控制上应结合自然山体、水系、道路绿化、集中绿地等组成城市的绿色网络,构成桂林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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