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对其所提供资料之内容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负全部责任。甲方不得利用乙方宣传有关色情邪教、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含有国家禁止公开出版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表演权及专有出版权;2、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清费用,以便于乙方及时的发布。3、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进行广告及页面的设计、制作、审核以便乙方信息的及时发布;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及时完成甲方杂志上的广告发布工作;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改杂志广告发布的内容、形式、位置和时间;3、广告排版完成后,甲方可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必须在发布前3天对最终稿给
2、予发布确认。三、广告发布的内容、形式、位置、时间、费用及付款方式1、杂志广告信息发布的内容: 东方明珠城市花园(项目名称) 品牌形象宣传。2、广告发布位置:一期内页1P +两期内页通版(发布的版数和具体要求)3、广告发布形式:1P硬广+赠送软文;2P通版+赠送软文(发布的具体形式)4、广告发布时间: 第四期地产观建房伟业(已经发布);第六期地产观十堰离限购还有多远;第 期地产观(由甲方确定广告发布时间) 5、设计费用:乙方为甲方设计广告画面 P,设计费用1P为3000元,设计费一共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即(小写) ¥ 。5、广告费用:广告发布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肆 万圆整,即(小
3、写) ¥40, 000 。6、付款方式: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50%,即人民币(大写) 万圆整,即(小写) ¥ 0,000 ;即人民币(大写) 万圆整,即(小写) ¥ 0,000。7、乙方进账账户:户 名:十堰邦尼房地产交易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六堰支行账 户:4200 1617 3080 5300 1779四、商业保密条款1、甲方对于从乙方获得或履行本协议所获悉的乙方商业机密,无论于口头或书面,除甲方为履行本协议而有必要知道外,负有保密义务,甲方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于任何第三人。2、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所提供资料公布在任何媒体上或公开给第三方。五、
4、 违约处理1、在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但甲、乙双方应按实际的信息发布时间计算服务金额,多退少补;2、如甲方没有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法律责任;3、违反商业保密条款,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要求相应的补偿或赔偿。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有终止合同行为,应赔偿乙方合同总金额的150%。5、甲方拥有广告刊登时间的安排权,但不得与乙方已安排的广告位排期有冲突,并保证全年总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六、一般条款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本协议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甲乙双方于签定本协议前所定的任何约定与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2、本协议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法律为准则。若当事人双方就本协议条款、违约引发的争议或请求,应以平等友好的方式解决;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十堰市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盖李总私章或签字才能发布)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