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关井压产的时候,一吨煤也就卖多元,当时要办个年产几万吨的小煤矿、只要有关系,给管事的人塞上几千元、万把元就可以办下证来。如今原煤价格达到120多元一吨,想弄个同样规模的矿,没有一两千万元,别想了”他说,不管是万把元还是几千元,都没有投资到煤矿建设上,而是用于“理顺关系”的“公关”费用。建矿成本过去和现在没有太大差别,都不过几十万元。在山西、内蒙古、陕西等主要产煤地区,由于已经勘探好的资源基本分割完毕,想要“买到”煤矿资源只能从现有煤炭企业身上打主意,而大大小小的国有、集体煤矿既无雄厚的资金实力垫底,又无坚实的“后台”撑腰,成了各路资源炒卖大军的猎物,其方法多为参与县或镇集体煤矿的改制,以竞标
2、拍卖煤矿的方式买到资源。据山西长治县一位小矿主介绍,该县的煤矿拍卖进行了两年,有规模的煤矿都卖完了,多数被浙江人买去。明里说是拍卖,其实是暗箱操作。他说“拍卖以前,公开登报招标,谁买了算谁的。但是没有关系的人就拈不上。假设有20个人报名投标,竞标的底价是1000万元,而实际上煤矿能值两三千万元。县领导就和下面打招呼,1500万封顶。比如有20个人报名,到封顶的时候大家都不退,你想多出钱买到煤矿,就要私下活动了。长治县煤炭管理局的一位同志说“我们县的思路比较超前,提前把大一些的、国有的、乡办的煤矿基本改革到位了。”他解释说,他们的改革笼统叫改制,实际就是把原来集体的股、前些年市场疲软情况下改革不
3、彻底的国有股拿出来,引进社会投资,社会上说是“卖了”,他们内部都叫改革,因为其中还有土地等国有资产在国有资产管理局里控制。所以不能说是卖了,只是转让了经营权。更大意义上是承包经营。然而,尽管地方政府一再强调“资源是国家的永远也卖不了”,“不是开采权的出让、只是经营权的出让”。但这样的“改制”忽视了煤炭开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资源的消耗,同样忽视了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的利益。很多个体矿主都认为“现在办煤矿绝对赚钱。赚钱的前提是要有正确的操作方法,关键在于上下结合,没上面不行,没下面的基层干部交持也不行。县里领导最重要,得有一个主要的领导给你摔腰。参与改制不是指参加投标、竞标,更重要的是指私下活动,这
4、里面的名堂就大了,你可以找到县里的领导说,我出2000万元,500万元就不用退了,给你个人花了等。据了解,利用矿产权制度漏洞、炒卖煤炭资源的问题巳引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的高度重视。2】最近公布的第六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结果有一组引人注目的数据在1351位被访者提供的数据中,2003年他们税后净利润1162735万元,交费总计790096万元,占企业税后净利润的680在754位被访者提供的数据中,2003年他们企业出资人分红总计226529万元、应付摊派支出66461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293在1478位被访者提供的数据中,2003年他们税后净利润为1680223万元,用于公关、招待的支
5、出为255786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152。从这组数据中不难看出,与被调查企业纳税、税后净利润和分红相比较,企业花费在与政府沟通方面的支出惊人,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政府与企业、市场之间扭曲的关系。近年来,随党中央一系列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逐步落实,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日益改善。但也应看到,私营企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主要是还没有完全获得一个与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律环境、政府环境和市场环境。与国有、外资企业相比,私营全业除了支付不合理的收费和摊派外,还要“出血”与政府部门官员“拉关系”。目前,虽然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但在一些地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观念
6、和政策措施仍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政府。有的观念转变滞后,监督和服务脱节,重监督轻服务,有的总是倾向于对全业、市场实施强右力的控制,尤其是对私营企业设置过高的市场准入壁垒,对私营企业进入市场实行歧视性政策。在这种情况下,私营企业仅仅为了获得进入市场的机会,就不得不额外再掏一笔“买路钱”,向政府部门“攻官”。市场壁垒对监督部门的官员意味着“寻租”机会,这不但提高了私营企业的成本,也助长了权力腐败。还有种情况,一些地方政府管理部门一方面对私营企业实行严厉的监管政策,设置种类繁多的限制措施,另一方面又出台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譬如,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低于内资企业,高科技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这种政策安排的
7、结果,必然诱使私营企业选择不规范的经营方式,或转弯拐角地把企业扮成“外资企业”,或挂车头卖狗,戴上“高科技企业”的帽子。为了蒙混过关,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督和处罚,就通过公关来“攻官”,清吃请喝,甚至大肆行贿。其结果只能进一步破坏市场秩序,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最近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有的放矢切合实际,有利于形成平等竞争的环境。阅读分析两个案例,请结合公共经济学相关理论予以剖析。案例分析这两个案例反映了由于企业寻租行为而导致的政府失灵现象。人们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行为大致可以
8、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增进社会福利的生产性活动,如人们从事的生产活动,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平交易等。另一类是非生产性的有害于社会福利的活动,它们非但不能增进社会财富,反而白白耗费了社会经济资源。寻租行为就是一种非生产性的有害于社会福利增进且耗费社会经济资源的活动。所谓寻租,广义而言,是指在人类社会中,人们追求经济利益的非生产性的话动,或者说是那种维护既得经济利益或是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狭义而言,是指利用行政、法律手段来阻碍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之间自由流动和自由竞争,以此来维护既得利益或获取利益的行为,这种寻租行为在现代社会中较为多见。这两个案例中所涉及的寻租行为便
9、是狭义的寻租行为。在【案例1】中,产煤大省的各种中小煤矿承包者利用制度的空隙,通过大数额的行贿来争取有利的资源分配,这是种典型的寻租活动。在煤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对煤矿资源的分配具有绝对决定权,这就使得政府在煤矿资源的分配中具有创设租金的可能性而在相关法律与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寻租者大有人在,这就使得对煤矿资源的“创租”和“寻租”变成现实。2】中,私营企业庞大的“公关”费用表明,政府在市场准入资源的权力分配等方面享有绝对的权力,这就使得政府可以利用这种权力来创设租金私营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生存和发展下去,就需要克服政府在税收、准入等方面对私营企业的歧视性壁垒,而为了克服这种壁垒,就不可避免地产
10、生寻租行为,这样就形成了“政府创租,私企寻租”的现象。寻租行为可以分为两种类别一种是合法的寻租行为,即寻租行为没有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另一种是非法的寻祖行为,即寻租行为明显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但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寻租行为都具有很大危害性,非法寻租行为导致的官员腐败,其危害性不言而喻而合法的寻租行为则对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产生负面影响,使资源配置产生扭曲,并最终使政府在干预市场过程中出现政府失灵的现象。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寻租行为对社会经济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第一,寻租行为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阻止了更有效的生产方式的实施。由于寻租活动的存在,使得竞争变得不存在了,资源的配置不再是由市场
11、来调节,而变成了人为的调节,其后果就是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另外,大家都想得到更多的资源,然后都去寻租,没有人再去关心创新,也没有人关心新的生产方式了。第二,寻租过程耗费大量的社会经济资源,使本可以用于生产性活动的资源浪费在这些于社会无益的活动上。这两个案例说明,人们在追求既得社会利益的过程中,可能减少向生产领域投入资源,面是把原来用于生产的资源全部投入到寻租中去。寻租行为于己有利、但于他人、于社会无利,并且使资源在寻租过程中被白白地消耗掉了。第三,寻租行为还会寻致其他层次的寻祖行为或“避租”行为。在现代社会中,比较高级的寻租方式是利用行政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既得经济利益或是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
12、。这类寻祖行为往往涉及采用阻碍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之间自由流动、自由竞争的办法,来维护已攫取既得利益。1】中,当个寻租者承包了一处煤矿后,他可能寻求政府的干预来阻止其他竞争者加入竞争,以维护其独家垄断的地位,确保租金不被扩散。这时他的行为已不再能增进社会福利,反面阻止了社会从市场竞争中获益。同时,阻止其他竞争者加入竞争的活动本身也消耗了社会的经济资源。而如果政府官员在这些活动中享受了特殊利益,这些特殊利益的存在会引发一轮追求行政权力的浪费性寻租竞争。同时,利益受到威胁的承包者也会采取行动“避租”,以与之抗衡,从而耗费更多的社会经济资源。寻租行为不仅扭曲资源配置,浪贺大量的社会经济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很大的危害,而且还将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要遏制寻租行为。在目前情况下,主要可以采用两种途径来制约寻租行为一是政府要从一些具体的经济领域退出来,这样就避免政府在这些领域设租的可能二是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政府权力膨胀导致的致府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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