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单位:红海湾开发区遮浪街道办事处承包单位:汕尾市城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日期: 2015 年 11 月 6 日发包人:(全称) 红海湾开发区遮浪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 汕尾市城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一、 工程概况工程内容:挖淤泥、流沙;砌筑渠道工程规模:挖淤泥、流沙5400m3;砌筑渠道200m资金来源:政府资金二、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按合同约定内容和规模包工包料总价承包 。三、 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2、天。拟从 2015 年 11 月 10 日开始施工,至 2015 年 11 月30日竣工完成。四、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及地方建设工程现行有关验收标准规范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 叁拾捌万伍仟元 。 (小写): ¥385,000.00元 。六、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进场时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七、 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含施工安全)、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 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 合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 2015 年 11 月 6 日订立合同地点:红海湾遮浪街道办事处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