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5、青年团校学员情况登记表 96、学习笔记107、学习体会思想汇报138、考核鉴定青年团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团校(下简称团校)是在校党总支指导下成立的,直属于校团委领导的全校性青年人才培养机构。第二条:团校的办学宗旨是:培养求真、务实、勤劳、奉献的具有良好素质的优秀学生;培养具有较高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的基层共青团干部;培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三条:团校校训:求真、务实、勤劳、奉献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团校设立名誉校长一名,由校党总支书记担任;设校长一名,由校团委书记担任;设秘书长一名,由
2、校团委老师担任。下设秘书处、教务部、活动部。各部设部长一名,成员三至四名,由团校招募任命。 第五条:校长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和主持团校工作,定期召开团校干部例会,及时传达校党总支和校团委的指示精神,部署团校工作。2、全面了解团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确定培训主题。3、决定团校干部的任免、考核及奖励。4、加强团校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教育,健全组织机构,关心干部及团校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第六条:秘书长工作职责1、配合校长开展各项工作,对团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监督。2、负责团校的经费预算、支出和核算。3、了解团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状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第七条:秘书处
3、工作职责1、负责团校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2、负责团校公文、文件的起草、拟订及打印3、负责团校会议的召集及考勤。4、负责团校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5、负责团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勤。6、负责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第八条:教务部工作职责1、负责团校的课程设置,并负责联系任课教师、授课地点等及通知授课时间。2、负责教材的统一购买、下发。3、负责学员考勤登记。4、负责学员学业考核工作、评定工作。5、向各班级反馈学员学习情况以及对学员进行各项考评。第九条:活动部工作职责1、负责团校学习、活动的宣传报导。2、负责团校各项实践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开展。 第三章 团校工作制度第十条:团校干部会议制度1、团校干部会议
4、由团校校长主持,总结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2、秘书处负责会议的召集及记录工作。3、团校干部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一般不允许请假,如确有事,须以书面向校长请假。第十一条:部门会议制度1、各职能部门会议由本部门部长主持,对工作进行布置和总结,并做好会议记录。2、会前两天通知办公室会议时间,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会议场地及具体时间。第十二条:经费管理制度1、团校活动经费,由团校校长统筹,秘书长负责具体的预算、支出及核算,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检查。2、经费使用以节俭为原则,合理规划,量入为出。3、经费须用正式发票报销,报销单背面注明款项用途、经手人和证明人姓名,证明人必须是部长或部长级以上团校工作人员,并经校
5、长和秘书长审核签名方可报销。4、秘书长定期结算经费,并向校长汇报经费使用情况。每一期团校工作结束后,所有经费须严格审核,帐本提交校长,并向校团委负责。 第十三条:团校学员推荐、申请、审批制度1、学员必须由各团支部民主推荐,并经班主任审核同意。2、学员必须认真填写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第29期青年团校学员申请表。3、凡进入团校学习的学员,必须经团委审批。4、学生凡在校期间记载有违反校规、校纪的一年内不得招收进团校。第十四条:团校学员对象为一年级(新生)共青团员和各年级团员青年。第十五条:团校学员管理制度1、学员入学,必须认真填写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第29期青年团校学员情况登记表2、学员在上课时应保
6、持安静,遵守课堂纪律,不吵闹,不喧哗,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3、学员应积极参加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支部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第十六条:团校学员考勤登记制度1、团校考勤工作由教务部负责。2、考勤表由教务部制定,团校学员须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进行考勤。3、学员在学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确有要事不能来上课或参加活动,须持有班主任证明的请假条向教务部请假,但原则上不能超过2次。4、一般情况下,上课期间不能离开,若临时有急事,须向教务部请假并获批准后才能离开。5、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取消学员资格。A. 无故缺席1次以上者。B. 请假2次以上者。C. 迟到或早退达4次者。第十七条:团校学员
7、学习制度1、各学员按规定座次就座,遵守上课纪律,不交头接耳,不乱讲话。2、各学员认真做好笔记,主动书写思想汇报和学习体会。3、学员发扬自主精神,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完善。4、学员员要做到团结、务实、创新、奋进、创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学气氛。5、学员听从指挥,服从领导,认真学习,考核合格后方能结业。6、团校学员发扬民主精神,积极参与团校管理和各项活动,做团校的主人。7、保持团室和教学室的卫生,各班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8、发展新团员,必须是参加团校学习并通过考核的合格学员。第十八条:团校学员考核、鉴定制度1、考核形式为理论和行为考核,在团校学习期间完成。2、学习结束后,教务部负责学员
8、的最终学习成绩的鉴定工作。3、考核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4、考核成绩优秀和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5、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学员方可参加本学期的业余党校班。青年团校学员推荐、申请、审批制度1、团校学员必须由各团支部民主推荐,并经班主任审核同意2、团校学员必须认真填写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第29期青年团校学员申请表。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学员学习制度6、团校学员发扬民主精神,积极参与团校的管理和各项活动,做团校的主人。8、发展中共预备党员,必须是参加团校学习并通过考核的合格学员。青年团校学员情况登记表班级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有何特长个人简历起止时间在何地何学校学习何时何地因何受过什么奖励或处分备 注注意事项:1、本表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2、填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字体要工整,项目要填满,内容要准确。学 习 笔 记团校第 课主 题主要内容学习体会思想汇报考核鉴定理论考核行为考核综合等第团校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