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 工作党工委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 策部署,听取工作汇报、研讨工作,督办任务落实,形成统 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层层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成立由党工委 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任成员,各科室负 责人具体落实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 2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单位舆情和职工思想动态, 准确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 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四)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与人民群众利 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
2、工 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 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 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应对策 略和预案。(五)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当出现重大负 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党工委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 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 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六)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党工委每年在党员干部 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向市委报告本 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七)意识形态工
3、作教育培训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 入领导班子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 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 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党工委每年对意识 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市委宣传部门 和网信部门。党工委委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和 分管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党员干部有市委文件规 定的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 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 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 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
4、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 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 可以同时使用。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主管主办 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 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一)新闻舆论阵地。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 突发事件发生后,新区党工委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并按照上 级要求,做好信息报送(事发半小时内电话报市委宣传部, 2小时内报新闻通稿)、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 情监控、记者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新区宣传干事具体负 责信息报送、记者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2、媒体记者采 访接待管理制度。按照要求,
5、做好安排接待、釆访安排、服 务管理等工作,并及时报告市委宣传部。3、新闻发布申报 审批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举办有新闻发布性质的活动, 需填写好新闻发布会报批表,提前3个工作日到市委外 宣办(市政府新闻办)按程序审批,登记备案。(二)网络阵地。4、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 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 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 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 信报告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 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5、 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局党政办、宣传办,主 要管理经局党组同意设立的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 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 站等新媒体要按规定到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登记备案。严格把 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 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 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群发布转载 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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