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四条工厂党委的责任工厂党委对党建带团建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党建带团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团的工作纳入党组织工作规划,指定一名党委副书记分管团委工作,并定期听取工厂团委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团组织活动经费,工厂团委活动经费不少于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0.1%的比例纳入工厂管理经费列支;工厂党委换届时,工厂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应作为党代会代表,工厂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吸收工厂团委书记列席工厂党委会、参加中心组学习、行政例会等有关会议,并参与有关工作的研究;在调整经营管理组织时,要做到调整党组织设置的同时适当考虑调整团组织的设置。第五条公司党委的责任(改制后还有没有公司的存在)各公司党委
2、书记对本单位党建带团建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党建带团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团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团组织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团组织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支持团组织参与党组织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和民主评议,听取团组织负责同志的意见;各公司党组织换届时,团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应作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充分发挥各公司党委在党建带团建工作中的作用,吸收团委书记列席本单位党组织有关会议,参与有关工作的研究,帮助解决团组织活动经费。第六条党(总)支部的责任各单位党(总)支部要坚持“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和“35周岁以下青
3、年入党征求所在单位团组织意见”的规定,指导团(总)支部开展好“推优”工作。党(总)支部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提出要求,要定期听取团组织的“推优”工作汇报。要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总)支部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团员成为党(总)支部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党(总)支部要指导团(总)支部健全团的组织制度,强化团内民主,依照团章规定,近期进行换届选举,基层团(总)支部书记届内调整,要事先向公司团委征求意见。党(总)支部要把共青团的岗位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平台,本着精干、高效、有利于工作的原则,配备团的专职(专门或负责人)工作人员,保证团的工作力量,
4、确保团组织能够依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党(总)支部要重视和优化专职团干部的知识和年龄结构,各单位新选拔配备的团组织负责人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兼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基层团(总)支部书记,要保证每周有不少于半个工作日的时间专门研究、处理团的工作和事务。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团干部的培训工作,拓宽团干部的选拔范围,尤其要有计划地把管理、技术岗位上的优秀青年员工选拔到团的岗位上接受锻炼。党(总)支部积极支持团(总)支部建立能够广泛联系和覆盖青年的社团,积极探索建立青年读书会以及各种文艺、体育爱好者协会,不断延伸团的工作手臂、扩大团的工作覆盖面,构建青年工作的体系。第七条工厂团委
5、的责任工厂团委将协助公司党委管理好下一级团组织,对下一级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定期向其工厂党委反馈、通报;配合各单位党(总)支部作好“推优”工作;工厂团委要坚持每月至少理论学习一次,引导团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团(总)支部的建立、撤销、合并,工厂团委负责审核批准;团委在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和组织重大活动之前,及时向工厂党委请示报告,取得党委的指导和支持;工厂团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两次表彰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半年安排一次团课教育,分析团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并且及时向工厂党委汇报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工厂党委临时交办的
6、各项工作任务。第八条公司团委的责任依照团章规定,近期进行换届选举,团组织负责人届内调整,要事先向工厂团委征求意见。公司团委要坚持每季度至少理论学习一次,同时邀请公司党委负责人出席学习大会,引导青年正确认识改革、积极支持改革,做推动改革的生力军;公司团委书记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所在公司党委的组织生活;公司团委在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和组织重大活动之前,要及时向公司党委请示报告,取得公司党委的指导和支持。第九条团(总)支部的责任团(总)支部的建立、撤销、合并,必须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核批准;团(总)支部积极承接车间、部室的项目或劳务,获取一定的报酬,弥补经费的不足;团(总)支部要坚持每半年至少理论学习
7、一次,同时邀请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出席学习大会,引导青年正确认识改革、积极支持改革,做推动改革的生力军;团组织成员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所在单位党(总)支部的组织生活;团(总)支部在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和组织重大活动之前,要及时向党(总)支部请示报告,取得党(总)支部的指导和支持。团(总)支部负责人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团组织的日常工作,抓好团组织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团员青年中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做好工作。对团员队伍中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团(总)支部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党
8、(总)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团(总)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两次团员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半年安排一次团课教育,分析团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并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工作。认真完成工厂团委、本单位党组织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三章责任考核第十三条工厂党委负责对各单位党建带团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分别于6月、12月上旬前完成。第十四条党建带团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结合进行,工厂党委成立检查考核小组,工厂团委书记及团委干事参加检查考核小组,采取听、看、查、问的方式,对各单位团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双文明”竞赛及“达、创、争”活动评比的重要依据。第十五条各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及团委委员执行党建带团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终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团员的监督和评议。工厂团委每季度对各直属团组织进行一次考核打分,考核结果纳入工厂“双文明”竞赛。第十六条工厂团委作为党建带团建工作责任制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第四章附件第十七条本责任制解释权属工厂团委。第十八条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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