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认真负责广播站的播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对来稿进行筛选、编辑,做好播音前的准备工作,对来稿定期进行登记。 2 、所播内容必须经部长审阅,必须使用准确、流利的普通话进行播音。3 、熟练掌握播音器械的操作程序,按程序进行操作,爱护播音器材,注意搞好播音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4 、未经校团委批准,不得私自将播音器材借出,不得私自带闲杂人员进入播音室。5 、认真值班,特殊情况须事先向部长申请,说明原因,准许后方可离开。播音部招收工作人员制度 1 、播音部工作人员本着系(部)推荐和自愿报名的原则,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2 、招收对象必须热爱广播工作,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3 、考试
2、合格后的人员应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凡符合标准能胜任者转为正式成员。播音部工作人员守则 1 、热爱广播工作,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无私奉献精神。2 、遵守校纪、校规和广播站的有关规章制度。3 、自觉接受培训,学习有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所担负的各项职责。播音部纪律 1 、广播室内的一切公用物品属学校财产,由校团委负责管理使用,未经批准,其它单位或个人均不得 随便挪用或占有。2 、除广播站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和操作播音器械。主持人应熟悉基本操作技能,损坏设备者,要修复赔偿。3 、 广播室内禁止大声喧哗,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广播室内应保持清洁,有序,定期打扫卫生。4 、例会迟到 1 次者警告,超过 3 次记过,无故不到者,通报批评(内部),超过 3 次,站内除名。5 、节目无故空缺,情节严重者,无条件自动退站,并通报批评。6 、保证节目质量,稿件要定期交付审稿人核查;在正常播音阶段,主持人不得擅自离开广播站,以免中断节目或造成财产损失。7 、定期对主持人进行考核,实行“能者上”,对工作态度不认真,业务不精良的主持人要严肃处理,责令退出播音部。8 、 每学期末,根据主持人工作情况和例会记录等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