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的突发性伤、病患者的救治工作。1.2职责1.2.1景区医务室负责景区内突发性伤、病患者的救治工作。1.2.2景区员工负责引导、救护突发伤、病游客到医务室救治。1.2.3景区车辆管理部门对需要赴外就医的重伤、病患者提供车辆服务。1.3工作程序1.3.1值班1.3.1.1景区开园期间,医务室应确保医护人员在岗候诊。1.3.1.2医务人员上班前,应按常规做好一切应急救护的准备工作,对药物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及设备能及时投入使用。1.3.1.3急救药箱的备用药品名称由主管医生批准。1.3.1.4后勤部门主管每月对医务室的应急医疗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1.3.2救治1.3.
2、2.1景区员工指引或护送需急诊的游客到医务室就医,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者,由现场员工及时通知医生到现场救护,或由工作人员联系景区内的车辆送病人到医务室处理。1.3.2.2对就诊的伤、病游客,医务人员应进行耐心细致的检查、诊断、治疗,并做好诊断记录。1.3.2.3景区医护人员均需持执业资格证上岗,并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医务室进行的有关检查。1.3.2.4景区举行大型活动时,医务室应根据活动安排,到指定地点设立现场医疗点,做好现场医疗保障工作。1.3.3转院就医1.3.3.1在医务室就诊或现场救治的急诊游客,如病情危重,医务室不能处理者,经景区医护人员初步处理后,由景区车辆及时送就近的医院治疗,转送时由景区医护人员或指定的其他人员随同前往。1.3.3.2对所有危重病人的处理,均应做好有关记录,包括病情经过、初步检查诊断结果、所采取的措施等,以便进一步的治疗及处理。1.3.3.3需转诊的病人由医护人员直接通知车辆管理部门派车转诊。1.3.3.4如遇重大伤、病或有生命危险的游客,医护人员应及时向景区有关领导报告,协调有关各方及时、妥善地进行救治。1.3.4游客应急医疗的收费1.3.4.1游客的应急医疗应正常收费。1.3.4.2游客在景区游览时,由于设施、服务等原因造成意外受伤,其医疗费用由景区根据情况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