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须知尊敬的准业主:您好,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认购前详细阅读购房须知,如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向置业顾问咨询。1. 一、购房总体流程:2. 二、认购注意事项:3.1.认购前,请您对开发商提供的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其补充协议、小区红线内外不利因素提示及法律法规规定应明示的其他文件、证书等,对所认购的物业状况、交易条件、周边环境,进行充分了解确认。2.认购时根据国家的限购政策,您需要填写购房资格审查表、购房承诺书等,同时保证您已知晓国家限购相关政策,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因个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政府审查结果导致无法购房的,开发商不承担责任。 购房资格审核注意事项:审核对象为购房人家庭成员(夫
2、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年满18周岁的未婚个体。) 购房人在认购时需提供下列购房资格审查资料:a.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2份。(备注:家庭成员必填项: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相关信息;年满18周岁的未婚个体相关信息)b.户口本复印件。(备注:户口本首页及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所在页复印件各一份;年满18周岁的未婚人士户口本首页及个人所在页复印件一份)c.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未成年子女若无身份证可不提供。年满18周岁的未婚人士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d.婚姻证明。(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民政处或街道办事处开出的未婚证明。)注意事项:a.非西安市户籍的外地购房
3、者需提供一年以上西安本地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蓝田、户县、周至、高陵四县同西安市九区享有同等政策,提供资料相同;学校或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同外地户口政策相同,如不能提供社保或纳税可提供劳动合同。)3.本项目付款方式分为: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4.认购手续需购房者本人办理,如本人无法到场则须出具委托书,由受托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内容有固定格式,请您向置业顾问索取,按要求填写。认购书一式两份,签署后,所有内容条款即时生效,不得更改。(注:认购书与合同、房产证姓名须保持一致,故请您提前确定好购房人姓名。)5.本项目不接受现金付款方式,请您通过银行转账、POS机刷卡等方式支付房款。a.第三方代为支付房款的
4、,需要提供双方签署的代付款声明(向置业顾问索取)。b.银行转账付款的,需注明项目名称、购房人姓名楼栋房号以便您确认房款是否到账(到账查询电话:029-85280689),办理手续须带转账凭证。c.支票付款的,开发商确认帐后办理相关手续。d.转帐帐户:账户名称:西安万科南唐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长安路支行银行账号:102811925397以上账号为本项目唯一授权收款账号,供您在以转账或支票等方式支付定金及房款时使用。任何人向您提供其他账号并要求您付款时,您均应拒绝,避免给您造成损失。三按揭购房注意事项:1.选择银行按揭购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a.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
5、银行贷款条件的国内人士(含港澳台);b.年龄与按揭年限之和,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具体事宜以相关银行确认为准);c.具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d.具备符合银行要求的资产/收入证明文件,并且具备良好的个人资信状况。按揭银行如下:2.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a.身份证、认购书、首期款收据及定金收据(银行POS单)原件;b.户口本,婚姻证明/单身证明(单身或离异:需民政局出示的单身证明)c.加盖公司公章的收入证明原件2份,近3个月以上的工资流水证明;外市户口需提供本市纳税或社保证明;d.具体按揭资料以银行要求为准。3.办理银行按揭手续需要交纳的税费:(仅供参考,如有变动,
6、以各收费单位最新公布的标准为准)收费项目收款内容收款单位备案费20元长安区房管局抵押登记210元长安区房管局4.抵押登记与按揭合同领取:您与银行签署按揭合同后,银行将向国土局提交抵押登记申请,完成后即通知您领取按揭合同原件。四.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1.签署时间:请在认购书约定时间内办理合同签署手续。2.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a.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面签(港澳台人士还须提供回乡证台胞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签证和劳动合同等);b.房款收据原件及认购书原件;c.私章(15*15mm正楷方章1.5cm*1.5cm、不带“之”、“印”字);3.其它情况说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则被托人须
7、持有被托人身份证原件、经公证处公证过的委托书原件三份。a.以企业名义购房请提供:b.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经办人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则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经办人需携带企业公章、法人方章及委托人私章。d.外籍人士(包含港澳台)购房注意事项: 外籍人士需提供如下资料:护照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涉外审批办公室出具的涉外审批单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购房的照会。 港澳人
8、员需提供如下资料:港澳人员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涉外审批办公室出具的涉外审批单 台湾居民需提供如下资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涉外审批办公室出具的涉外审批单 华侨需提供如下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驻在国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涉外审批办公室出具的涉外审批单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合同签署后,发展商需提交房管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六、商品房买卖合同领取: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约后三十个工作日起,经我们电话通知您持有效证件领取。2.按揭付款方式:待按揭放款后经我们电话通知持有效证件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七、万科服务监督专线: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欢迎您的致电:029-85250990销售热线:029-85879999传真:029-81563333 温馨提醒: 请提前与置业顾问预约签约时间,选定按揭合作银行,以便置业顾问提前邀约我司合作银行到签约现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签约程序较多,正常情况下需要您提前安排2-3个小时时间进行办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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