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乙方:根据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对2018年北海市建设工程领域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名制、分账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等。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当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项方式以及建立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并将劳务人员工资按定额规定比例拨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现就以上通知要求,甲乙双方签订此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农民工工资专用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代码:账户名称: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账号:二、拨付工程款项方式:按进度款申请每期支付。三、农民工用工
2、管理台账事项约定:乙方每期申请进度款需提供农民工用工人员管理台账。四、农民工工资支付比例:甲方按乙方每期申请进度款的%比例支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五、乙方必须与专户开立银行签订监管协议,确保专户资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六、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本工程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 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 传真: 签订: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