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运输作业安全管理。3 管理职责3.1 安全科安全员负责本单位运输人员、设备和道路的日常安全管理。3.2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运输作业的安全运行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4 管理内容4.1 安全作业人员穿戴整洁,严禁带病、带伤和酒后驾车,作业中保护良好的精神状态。4.2 出车前检查运输设备的照明、刹车、喇叭、方向等安全设施和动力系统是否完好,禁止车辆带“病”运行。4.3 运输必须按照设计指定的路线行驶,严禁在禁止或其它未经允许路段行驶;禁止超速行驶。4.4 车辆在隐患整治作业区路上行使时,宜采用底速; 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使;在养路地段应减速通过。4.5 车辆运输
2、作业中同时上、下坡时,车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50 米;上、下车辆交会时,空车必须让重车。4.6 车辆行驶车速和车间距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遇弯道或坡度较陡以及视线较差时,必须减速行驶,严禁车辆空档滑行。4.7 冰雪和多雨天气,道路湿滑时,必须落实防滑措施、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 80 米,行驶时禁止急转方向盘、急刹车、超车和拖挂其他车辆。4.8 运输过程中出现障碍或故障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障碍或故障处理结束后方可继续行车;禁止溜车发动车辆, 下坡行驶中严禁空档滑行。4.9 在坡道上行车时,严禁随意停车,故障停车必须对车轮进行掩护,并向其它车辆发送故障停车信号;必须及时处理或先把车辆行驶到错车道位置;保证运输车道尽快恢复畅通。4.10 未经允许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洁和维修工作。4.11 运输作业过程中,严禁驾驶员出现接打电话、听音乐、吃零食和抽烟等行为。4.12 驾驶员必须熟悉车辆的性能和原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做好车辆的安检工作。4.13 禁止私自动用车辆或将车辆当做代步工具使用; 停车时,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必须拉好手刹车,并做好相应的防滑溜措施。4.14 运输作业结束后,停好车辆,做好对车辆的检查, 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