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4月8日根据本环评内容和结论、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7C05776号)意见,同意该晋江市龙湖镇万兴家具金属配件制品厂年加工角铁3000吨项目在晋江市龙湖镇石厦村租赁晋江华鑫塑料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晋国土资预2015017号)按本环评内容建设经营,具体要求如下:一、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充分综合利用,及时妥善处置,不得任意排放。二、项目冷却水应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近期,生活污水应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一级标准后排入区域排污系统。远期,生活污水应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GB/T31962-2015
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及及晋江深沪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晋江市深沪污水处理厂处理。三、项目应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和职工劳动防护措施。加热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废气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规定的限值标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根据晋总量指标确认2018008号,福建省排污权指标交易凭证18350901000153-5、18350501000185-5,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0.102t/a,氮氧化物0.4
3、09t/a。4、应采取有效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即: 昼间60dB(A),夜间50dB(A)。五、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车间边界50m范围内区域,在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居民区、学校、医院、食品加工等环境保护目标,并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管理和防范工作。六、项目应严格按照本环评内容建设经营,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过程应使用清洁能源,不得设置燃煤、油锅炉,不得擅设酸洗、发蓝、电泳、电镀等金属表面处理、热处理、喷漆工序;不得使用废旧资源。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
4、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七、项目应严格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我局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投入资金,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请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龙湖中队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的监督管理工作。项目二泉州艺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人造石(不饱和聚酯板)300万平方米项目2018年0072 根据本环评内容和结论、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意见(晋发改备2018C05519号)及局领导批示意见,同意该泉州艺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人造石(不饱和聚酯板)300万平方米项目暂租
5、晋江市美源机械工贸有限公司(晋规函2016390号)的闲置场所按本环评内容建设经营,具体要求如下:废原料空桶的贮存等环节应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依法按相关要求处置。二、项目的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及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三、项目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和职工劳动防护措施。研磨、混料工序粉尘废气、压制成型(烘干固化)等工序有机废气经过收集处理达到GB31572-201
6、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应达到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中厂界苯乙烯符合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四、应采取有效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五、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生产车间外延50m范围内区域,在该区域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等大气敏感目标,不宜作为无公害蔬菜、有机食品建设
7、基地。六、项目生产及原辅料贮存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环境应急预案并落实防范措施,厂区内应设置消事故应急池( 200m3)。生产原料储存间、消防水应急池、污水管道等应做好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和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七、应严格按本环评内容建设经营,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过程应使用清洁能源,不得擅设燃煤、油锅炉。八、项目应严格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我局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投入资金,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 九、如今后规划要求该项目搬迁,应服从规划要求,及时迁往适合的功能区
8、内建设经营。请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安海中队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的监督管理工作。项目三泉州科龙森门业有限公司年产家具1300套、木门3000套2018年0073 根据本环评内容和结论、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8C05071号)意见,同意该泉州科龙森门业有限公司年产家具1300套、木门3000套项目在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租赁晋江市福鑫制鞋制衣机械有限公司(晋国用(2006)第00432号)按本环评内容建设经营,具体要求如下:废过滤棉、漆渣的贮存及运输等环节应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依法按相关要求处置。二、生活
9、污水应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及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晋江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木作粉尘经收集处理至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颗粒物二级标准的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经移动式除尘设备处理的打磨粉尘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喷漆废气应收集处理至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10、昼间65dB(A),夜间55dB(A)。六、项目应严格按照本环评内容建设经营,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过程应使用清洁能源,不得设置燃煤、油锅炉,不得擅设酸洗、发蓝、电泳、电镀等金属表面处理、热处理工序。请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二中队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的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四晋江市紫帽镇新垃圾中转站用地2018年0074 2018年4月9日根据本环评内容和结论、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晋发改审2017545号)、晋江市城乡规划局(晋规字第1160988号)意见,同意该晋江市紫帽镇新垃圾中转站用地在池店镇屿崆村按本环评内容建设使用,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建设施工期应落实本环评
11、中提出的施工环保措施;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不单独外排,施工废水采取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粉尘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排放。施工期的厂界噪声应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应定点堆放,及时清理、妥善处置;应按国家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要求制定施工扬尘防范措施,避免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太大影响,堆场及物料运输必须有防尘措施;应按要求做好项目施工区的水土保持及环境绿化工作。二、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应充分回收综合利用
12、,及时妥善处置转运,不得抛洒、随意堆放。三、项目排污口设置应符合规范,垃圾渗滤液应按相关要求收集转运至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专门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应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及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四、项目应加强通风换气和职工劳动防护措施,按相关要求设置喷淋除尘、除臭装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执行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和GB16297-19
13、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五、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项目外延100m范围内区域,在该区域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等大气敏感目标,不宜作为无公害蔬菜、有机食品建设基地。六、项目应采取有效消声减振措施,场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七、项目应按本环评内容建设使用,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GJJ109-2006)进行运行和维护。八、项目应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我局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投入资金,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请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池店中队加强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项目五晋江市利展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制品900吨(不含电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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