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一、 课堂教学包括教与学两个方面,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组织者与实施者,应对课堂教学尽职尽责;要时时事事为人师表,努力做到教书育人,保持教师应有的尊严;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应自觉服从教师的组织和管理,事事处处尊敬老师。二、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和严格执行教学日历,保质保量地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教学日历,要预先报请学校批准。三、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在上课前备好课。学校应在新学期开学前检查任课教师的备课情况;对于在校内第一次讲授某门课程的教师(包开新课的教师)一律要事先进行试讲,试讲不合格者,不能承担课堂教学任务。四、 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注意总结和改
2、进教学方法,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具体要求是:1、 本次课应简要总结前次课所讲重点、难点,并在此次基础上提出本次需要解决的问题,导入新的教学计划;2、 在讲授过程中应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要突出重点、语言精练、表达准确、逻辑严谨、例证恰当;3、 注意板书工整与整个版面的布局;4、 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引导学生用所学的知识去研究和回答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教师应不断吸收新的理论研究成果,补充更新教学内容;5、 任课教师在单元课结束时,必须给学生布置作业,指定必须阅读的参考书,布置要提前预习的教材内容。五、 教师必须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得随意停课、窜课或擅自请他人代课;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不
3、得在教室内吸烟;教师上课必须注意着装,做到仪表端庄。六、 学生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缺课、迟到、早退,上课应注意听讲;不得看课外书报,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讲话;学生上课不得戴帽子、围巾、穿拖鞋、背心。七、 在课前或课间,各班班长必须向任课老师报告应到和实到人数。学生因故不能上课必须向学校请假由班长负责向任课教师出示学校开具的准假单;未请假擅自不上课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八、 学生必须按任课教师的要求,按时完成预习、作业、复习、阅读参考资料等任务。平时作业不认真或缺交作业超过该课程全学期规定数量的三分之一时,任课教师有权取消该生参加本门课程考核资格,待补齐后才能取得一次补考资格。九、 学生对任课教师有意见可采用书面形式或选派代表向系或教务处反映,由教务处负责尽早协调解决,并将解决意见通报学生代表。在未解决之前,学生不得因此而不上课。学校应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以促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